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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自贸区或成自保公司聚集地 专家呼吁出台政策细则

    2014-04-11 00:58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昨日 (4月10日),2014年韦莱自保研讨会在沪召开。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在研讨会上表示,自保作为国际上比较成熟的风险管理手段,帮助大型企业更主动、更便利的管理风险,自保在中国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并服务境内机构。上海是国内保险市场的排头兵,自贸区为自保公司的发展也提供了政策支持,上海自贸区很有可能成为自保公司的聚集地和战略基地。

    据记者了解,2013年12月,“关于自保公司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自保的概念也为公众逐渐认知。自保公司是由非保险企业全资拥有并拥有保险牌照的子公司,为母公司和关联公司所有可保风险提供风险保障。自保公司可通过承包股东的风险获得承保利润,降低外部保险成本以改善现金流,并为集团公司所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相比国外成熟市场,国内的自保刚刚起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球自保公司公司数量多达6324家,并保持每年200家的增长,全球自保年保费规模超过500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有超过百分之70企业设立了自保公司。国内自保公司的发展相对滞后,1984年,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成立,同年中石化安保基金获批;2002年5月,中海油自保公司正式营业;到2013年11月,中石油自保公司开业;当年12月,中石化自保公司开业。

    据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是吸引自保公司注册地的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且具备良好的营商环境,上海自贸区尚没有直接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教授郝演苏教授表示,目前已有“关于自保公司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尚未出台自保公司管理业务的政策细则,目前国内自保公司参照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筹建和开业,流程复杂。政策支持国内自保业务的发展,可改善国内财险市场车险比重过高,大型商业风险有效覆盖不足的局面,提高非寿险业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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