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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车检如果取消 后续保障要跟上

    2014-03-12 02:4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啃硬骨头”的时机已经来临,可错综复杂的部门利益纠葛,让这些“硬骨头”并不是那么好啃。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原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周汉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像车检这样的硬骨头,取消后的后续工作更加重要。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车检制度无法取消,您认为有哪些阻碍呢?

    周汉华(以下简称周):我觉得是因为涉及利益太大,就北京市540万辆车来说,每年检测一次,这个数字也很惊人。另外,检测场的管理涉及工商、质检、交通等多个部门,改革起来难度最大。一旦取消汽车年检,检测场的饭碗就没了,管理机构很重要的一块收入也没有了。所以,我觉得这一块儿难触动的话,是因为利益格局比较固化。

    NBD:除了利益原因,还有没有其他因素?

    周:制度本身的复杂性也是原因之一。我也赞同取消汽车年检,也有很多代表委员赞同,那么是不是取消就一劳永逸?

    取消这个制度很难,取消之后更难。比如该如何来保障取消车检之后的风险呢?目前,城市中有一部分人的汽车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这在现有框架下是允许的。但是,对于这部分既缺乏赔偿能力,也缺乏现代市民意识的人来说,他的车一旦出了事故,就会有更大的社会问题。

    我就曾遇到这样的案例,一个车主把另一个人撞得不轻,但车没有买商业险,交强险里赔偿额度又非常有限,被撞的人家里经济又困难,这就造成一个巨大的社会负担,这些风险如何化解?而现在有车检这一程序,对这部分难管理又不买商业险的人,也会强制其参加车检来降低风险。

    那么,取消车检后该怎么办?我的建议是,在取消车检的同时,要有配套的措施,或者扩大商业险的范围,或者建立社会救助公共性基金,如遇到上述事故就能提供社会救助,这要求取消后有一系列的配套工作。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所以提出废除是第一步,更难的是后面一步,如果造成社会不安,整个制度就没有可持续性。

    实际上,这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最难的部分,也属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第二步。

    NBD:如果要取消这样的审批制度,应该如何开始?

    周:汽车年检是多部门负责,如果要取消,需要先调整法律依据才能取消。

    NBD:是不是牵扯到多家部门利益的行政审批改革,难度会更大?

    周:涉及多家部门时,会出现各部门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增加改革的难度。

    NBD:对于车检取消之后的后续改革,您有什么合理化的建议?

    周:现在看来,取消车检事关三家部门,但是真正取消之后,后续的配套制度涉及的部门远远多于三个。

    汽车保险制度的改变,需要保险部门;建立救助基金,要有民政部门;要推进法制改革,法制部门就要介入。所以说,后续工作必然要超出这几个部门,如果要在这三个部门间进行的话,这三个部门是没有能力完善相关配套工作。

    这还需要顶层设计、系统设计,必须把取消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列一个清单,出现哪样的问题,应该哪个部门入手,就从哪个方面加强,后续的工作面要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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