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返利网霸王条款频受指责 日沉淀资金或上亿

    2013-07-12 01:04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陶力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陶力 发自上海

    返利网站爆出的弊端和缺陷可谓层出不穷。

    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九类典型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将返利网(51fanli.com)作为典型,称其利用格式合同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据悉,由上海中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返利网属于 “第三方返利导购平台”,通过引导消费者到与当事人有合作关系的电商处购买商品,交易成功后,商家向返利网支付一定比率的佣金,佣金中的一部分以返利形式返还给消费者,一部分佣金作为公司经营收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和实际体验了解到,这种模式看上去似乎让商家和消费者实现了双赢,但是因为沉淀资金走向不明,以及返利周期、金额不符、提现设限等问题,仍然面临风险与质疑。

    被指霸王条款/

    消费获得返利看似诱人,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消费者要想获得返利,必须接受网站制定的 《返利网用户使用协议》,这其中存在不少陷阱。

    国家工商总局指出,返利网制定的协议存在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免除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行为,以及存当事人利用格式条款免除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行为。

    事实上,因为返利网自身系统漏洞而使用户遭受损失的案例并不鲜见。

    上海市民黄小姐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有一次明明是通过返利网去当当网下的订单,但是最后系统并没有显示这笔订单,原先说好的8块多的返利自然也拿不到了。”

    她坦言,即便去找网站客服沟通,由于最初同意了返利网的免责协议,也很难维权成功,无形当中还会增加不少时间成本,起初抱着“贪便宜”的心态上返利网,最后却得不偿失。

    沉淀资金或上亿/

    上述霸王条款一直饱受诟病,在微博、BBS以及返利网论坛内,记者看到与黄小姐有相似经历的用户并不在少数,大量投诉除了反映订单未被系统跟踪外,其他都集中在获得返利的时间太长,实际返还金额与承诺返还金额不符的现象上。

    记者登陆返利网发现,用户账号内余额首次达到10元即可提取5元,但是非首次提取的用户则需累积到50元或50元的整数倍。不少用户为了凑足50元以便提现,便会持续上返利网进行购物。

    一般情况下,在用户申请兑现后,返利网会在1~4个工作日内把钱款汇到用户银行账户。

    此外,返利网在其《返利网用户使用协议》中提到,会员应及时使用自己的返利网账户中的虚拟资产,返利资产自到会员的返利网账户后如超过一年未消费或使用,返利网有权自行处置该笔虚拟资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披露的信息,截至2012年7月上海工商机关介入调查时止,返利网站约有注册用户1000万。由于无法确认违法条款的使用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有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前述用户数据计算,平均每个用户每天滞留在账号内的金额为10元,那么返利网每天的沉淀资金将达到上亿元。

    对此,返利网公关部一位离职员工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我们现在注册会员有上千万,每天需要返现的有上百万个账号,之所以设置满50元才能提现,主要是考虑到财务打款的便捷性。”

    但是,这一理由并不具备说服性。上海市另一家返利网站51比购网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早就取消了限制,用户随时都可以提现。哪怕只有一元都可以提现。”

    记者登陆数家国外返利网站也发现,并未如返利网一样设置提现门槛,而是在订单成功后便返还给用户。

    一名跟返利网站合作过的商家透露,当月订单一般会在次月底或者下下月的财务结算日确认返利,并不会像返利网一样拖欠用户费用数月。

    不愿具名的电商行业人士则向记者透露, 返利网本身赢利点比较少,加上行业竞争激烈,大多数返利网站仍处在亏损状态,所以不得不通过拖欠消费者的返利来填补自己的现金流。“其实,这种行为并不可取,返利周期长必然会导致用户流失,最终受损的还是网站自身或行业信誉。”

    修改协议未整改/

    针对前述总总弊病,返利网公关部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并未进行正面回应。

    不过,记者发现返利网已修改了部分条款,仍然未有实质性改变,修改后的协议推卸了返利网本身该承担的责任。如在免责条款中,返利网仅在最后象征性加上了“返利网会尽合理努力处理善后事宜。”的条款。

    IT法律人士赵占领对此表示,返利网站本质上是购物导航网站,它的核心价值就是为合作的购物网站带去订单,这就要求自身要有庞大的用户和流量,而且用户粘性要比较高,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一般都会通过对返利提现设置种种限制来绑定用户,这是由其商业模式决定的。“但是从法律上看,这样做会对用户的权益进行限制,需要经过用户的同意,单方面进行约定,且未明确给予用户提示,是一种欺骗行为。”

    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使工商总局难以判定返利网用户协议为霸王合同,也不能因此做出行政处罚,但网站的用户协议是电子合同,仍然受《合同法》的约束,如果有消费者利益受损,应该积极维权,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协议无效的判定。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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