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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半数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输GDP

    每经网 2013-02-01 08:41

    目前全国只有新疆、江苏、福建、山西、青海、河北、山东、海南、辽宁、广东、浙江、上海等12个省市超过了GDP增速。

    每经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 胡健)  全国多个省市2012年成绩单公布,经济增速令人喜,居民收入改善情况却让人忧。

    以天津为例,天津市GDP增速连续三年位居全国之首,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却连续三年逐年下降,由2010年的13.5%下降到2011年的10.8%,再到2012年的10.1%。

    2012年,天津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0.1%,低于GDP增速3.7个百分点,差距之大居全国之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8%,与GDP增速持平。

    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速来看,目前全国只有新疆、江苏、福建、山西、青海、河北、山东、海南、辽宁、广东、浙江、上海等12个省市超过了GDP增速,而重庆、陕西、湖南、安徽、江西、四川、宁夏、湖北、云南、天津、河南、北京等12个省市跑输了GDP。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实际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实际增长10.7%。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均超过GDP的实际增速7.8%,连续3年跑赢后者。

    从以上数据对比不难看出,由全国数据落实到地方数据,还存在较大差异。

    “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或减少,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没有实质性影响,基建工程批量上马,而民生工程落实状况不佳,GDP增速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出现背离也属正常现象。”中投顾问宏观分析师白朋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均以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对铁路、房地产、公路、码头、钢铁等投资大、周期长的项目比较“上心”,从而使得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根深蒂固。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与研究中心教授宋国青表示,中国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并不同步,问题主要出在国民收入分配政策上,而实际GDP增速跌至8%以下或推动分配制度被动调整。宋国青认为,过去几年,GDP增长带来的收益并没有跑到居民收入,更多的是流到国企中去,但大幅增长的国企利润并没有进行再分配,导致GDP高增长并没有对普通行业和竞争性行业带来实际好处。

    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白朋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追求GDP仍是地方政府的“核心工作”,虽然国家层面已经做出调整,要将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加协调起来,但所取得效果并不明显。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如果二三产业比重更大一些,人员素质提高一些,城市化进程更快一些,我们收入分配问题也能得到更好的解决。“要由粗放型,无效的GDP转化为有效的,如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我们将会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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