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
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对中企赴境外发行股票的条件作出了放宽。
最近10多年来,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中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已经成为常态,表现在资本市场上,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但最近几年来,一些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却面临困境,这客观上影响了中企境外上市的积极性。这种现象之所以会集中出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企业在A股市场上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国际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备案制方便了他们上市。但是这些企业自身所存在的先天不足并未因此而消除。因此,他们很容易遭受国际市场上做空机构的攻击。
自去年以来,随着浑水、香橼等做空机构的出击,不少“中概股”公司股价一落千丈,甚至不得不以私有化形式退市。在国际市场上缺乏招架能力的中企对境外上市已经心生怯意,其热情也出现了明显下降,大量企业转而选择A股上市。因此,此次证监会放宽中企境外上市条件,也被市场理解为管理部门排除IPO“堰塞湖”的一个行动,这一说法是否准确另当别论,但管理部门的这一行动,确实也显示了政策面上鼓励更多中企境外上市的意图。
但是,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时候,不仅需要接受中国相关机构的审核,更重要的是它还必须符合上市所在地的相关法律要求,并且必须有面对国际市场挑战的勇气。
一直以来,浑水、香橼等机构对“中概股”公司的做空,多有舆论指责它们别有用心,而美国监管部门加强对中国赴美上市企业监管则被视为与其商品贸易上的保护主义一样的自私举措。但是,这种道德批判对于本来就“唯利是图”的资本市场来说,其实是“牛头不对马嘴”。浑水等机构对“中概股”公司的攻击,确实有放大“中概股”缺陷的可能,但它们是根据“中概股”公司的公开资料提出质疑,其所作所为并未越出国际市场的法律框架。从根本上说,部分“中概股”公司之所以在美国市场上一败涂地,最根本的还是在于这些公司的自身素质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从一些赴美上市的 “中概股”铩羽而归的经历来看,中国企业还不能适应来自国际市场的严酷博弈,特别是对做空机构缺乏应对。这种状况只能说明中国企业对于资本市场的认识还比较肤浅,它们只看到或者只想获得上市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而没有看到或者说不愿意承担上市给企业带来的冲击。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企进入波诡云谲的国际资本市场,还得依靠自身的过硬素质。如果仅仅是为了疏通A股市场IPO的“堰塞湖”将中国企业引导到国际市场,那么很可能出现的便是有更多的中企在国际市场上遭遇“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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