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抢食苹果 iPhone5域名要价6位数

    2012-09-14 01:01

    在业内人士看来,苹果与唯冠的官司成为了众多抢注者效仿的标本,但想要再出现“第二个唯冠”很难。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吴文坤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吴文坤 发自北京

    令人瞩目的新一代苹果手机昨日 (9月13日)正式在美国旧金山发布,名字确定为“iPhone5”。与此同时,中国国内对相关域名、商标及外形的“抢注潮”引发关注。

    除了手机厂商对外发布消息称已经抢注了“iPhone5”的商标和外形外,“iPhone5”中文域名的所有者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心理价位是6位数。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苹果与唯冠的官司成为了众多抢注者效仿的标本,但想要再出现“第二个唯冠”很难。

    中文域名报价6位数

    “这几天一直有人在与我联系,目前最高报价已接近10万。”www.iPhone5.com.cn这一域名的所有者杨帆昨日在电话中对 《每日经济新闻》如此表示。

    杨帆是一个职业的域名投资者,也就是俗称的“网络米虫”,其手中长期持有数量众多的域名,每年为此花费的持有成本约6万元。

    据他透露,早在2010年他从其他人手中收购了上述iPhone5的中文域名,并一直持有到现在。

    iPhone5发布之前,对于新一代苹果手机的名字存在众多猜测,不过,昨日名字被确定为“iPhone5”,让他对该域名的心理价位陡然提高。

    “我的心里价位是6位数。”杨帆表示,他考虑过近期将该域名拿到专门的域名网站上拍卖。尽管当前苹果方面并没有就该域名联系他,但杨帆希望这个域名最终能收归苹果旗下,因为“这是它最好的归宿”。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前www.iPhone4.com等域名被抢注后,也未曾获得苹果的“青睐”。

    有类似想法和采取行动的人并不止杨帆一个。国内某主流域名交易平台显示,包含“iPhone5”字样且参与拍卖的域名已经超过了20个。

    “抢注潮”波及商标和外形专利

    IT资深观察家丁道师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苹果的火爆已经引发了一波新的域名抢注潮,但商标抢注和山寨抄袭浪潮更值得关注。

    前不久,某中国手机抢注“iPhone5”的商标引发了业内的热烈讨论。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先发行了一款名为“iPhone5”的安卓手机,为这部手机注册了“iPhone5”的名字,并申请了外观设计的专利,且声称已经得到授权。该公司还声称,如果iPhone5在中国上市,将会起诉苹果。

    上述举动遭受了质疑。据了解,该手机商以前就曾生产过其他的智能手机,外形酷似三星GalaxyS3、HTCONES和iPhone4等手机。

    “我们半年前对商标和专利提出了申请。”《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依据该手机官网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一位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不过他拒绝谈及具体的情况,且未对上述消息进行回应。

    这只是苹果进入中国以来所遭遇的众多抢注事件之一。2012年2月,就有浙江义乌的灯具商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iPhone”商标,试图生产“iPhone”牌的灯具。尽管苹果公司并没有注册过灯具这个类别,但却在初审公告期的最后一天提出了异议,要求温州商人方面撤销申请。此事进展如何,当前并未有进一步的消息。

    抢注或面临法律风险

    “恶意抢注相当于提前挖一个坑,看谁掉进去。”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这有点赌博的性质,赌中了就赚。而不久之前深圳唯冠与苹果的iPad商标之争和解,并取得6000万美元转让费用,也让“抢注者”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IT时评人张书乐认为,商标抢注、域名抢注和山寨抄袭都是想搭热门产品的快车,达到让自己产品特别是劣质品以鱼目混珠的方式打开销路、或借助iPhone大热来吸引眼球的目的。

    不过,在法律人士看来,深圳唯冠与苹果的案件只是特例,在中国尽管抢注域名、申请商标、外形专利的成本不高,但恶意抢注并不是没有法律风险。

    “抢注iPhone5相关的域名,可能会被苹果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理由是使用其商标进行注册,侵犯其商标权。”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苹果最近加大了对域名的重视程度,通过购买和法律途径拿回了与iPhone相关的多个重要域名。

    据了解,域名www.iPhone5.com早在2008年就被注册了,被续费到了2021年。而在今年上半年,苹果公司通过仲裁方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申请,投诉对该域名的所有权获得,最终成功将该域名收回。赵占领认为,一旦苹果重视域名iPhone5.com.cn的价值,不排除苹果会诉诸法律。

    据了解,申请注册商标后,商标局除了进行形式审查之外,还会进行实质审查。若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局会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其实,在中国“i-Phone”商标早在2004年就已经被汉王公司注册。后者于2010年初将“i-Phone”的商标转让给了苹果,从而消除了苹果可能面临商标侵权的麻烦。

    “实际上在多个类别上,苹果或者其他公司都已经注册了iPhone商标。”赵占领表示,他人以iPhone5申请注册商标属于与已经注册的商标近似,很可能难以通过商标局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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