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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是》文章:合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每经网 2012-05-03 09:38

    5月1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在《求是》杂志共同撰文表示,要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杨芮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5月1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党组书记张茅在《求是》杂志共同撰文表示,要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文章指出,“要遵循医疗技术服务的内在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之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据悉,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而早在2010年,卫生部就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首先要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同时,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今年以来,众多业界人士纷纷呼吁推进制度性改革,并且给予医生相应的回报。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势在必行。这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从广度发展向深度延伸,还有助于推动公立医院向公益性方向发展。另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能促进竞争性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建立。”

    并且,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对破除“以药补医”确实有一定影响。据郭凡礼分析,“影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体现在价格转移上,通过对采购价格上进行调整,逐步转移到服务价格上,能使药品销售、医院治疗得到均衡发展;其次体现在服务水平上。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药补医’双方主体位置得以改变,有利于提升公立医院服务水平,形成良好的服务循环体系;第三体现在机制改革上。‘以药补医’的模式不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而提高医疗价格能解决较为紧张的医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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