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2012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在华盛顿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开发协会(IDA)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拓宽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2010年8月16日,央行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试点期间,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均可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境外机构可在核准的额度内,以其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此前于2005年4月和5月,泛亚基金和亚债中国基金获批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两只基金均为由EMEAP(东亚及太平洋央行行长会议组织)发起的亚洲债券基金二期(ABF2)的子基金。
央行此次并未披露世界银行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额度等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