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银监会与土耳其监理署签订《跨境问题机构处置合作协议》

    每经网 2012-03-01 09:39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与土耳其银行监理署主席比尔金,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签署了《跨境问题机构处置合作协议》(下简称《协议》)。

    每经记者 李静瑕 发自北京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不仅仅引发全球银行监管机构对银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也引发银行业跨境监管的加强。

    银监会最新消息显示,2012年2月21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与土耳其银行监理署主席比尔金,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签署了《跨境问题机构处置合作协议》(下简称《协议》)。

    银监会没有具体透露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不过银监会表示,《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双方在跨境问题机构处置和危机管理等方面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对维护市场信心和中土银行体系的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银监会与土耳其银行监理署在2006年7月就签署过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和监管合作协议。记者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信息发现,2003年8月开始,银监会就开始积极推动跨境银行业监管的合作。

    到2007年底,银监会已经与29个国家与地区的银行业监管机构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和监管合作协议。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银监会进一步加强了跨境监管合作,与比利时、越南、爱尔兰、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印度、古巴等15家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有了跨境监管的合作。

    截至2011年6月,银监会已经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和监管合作协议的一览表中,合作的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已经达到了44个。其中在美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中,除了与美联储、美国货币监理署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有跨境监管合作之外,银监会也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金融厅、美国纽约州银行厅有监管合作。

    银监会透露,王兆星在土耳其访谈期间双方还举办了监管会谈,对国际新监管标准、跨境危机管理、银行业开放政策、互设机构等热点问题交换了意见。

    上一篇

    保监会:将对偿付能力长期不足的财险企业研究退出机制

    下一篇

    新世界中期盈利增加20%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