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殷保华等多位“民间股神”非法投资咨询获重罚

    上海证券报 2011-12-12 16:20

    证监会日前通报了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的余凯等涉嫌操纵市场案。

    据介绍,2009年10月,证监会对余凯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立案稽查。

    余凯为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从业人员,职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2005年10月至2008年上半年,余凯曾在武汉新兰德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研发部负责人;2008年上半年至案发时,余凯执业机构为深圳市智多盈(微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巧合”的是,余凯先后供职的这两家公司,就曾分别于2008年、2009年因操纵市场、在电视股评节目中发表误导性言论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其同伙白洁旻同为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业人员,也是北京禧达丰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禧达丰投资”)的总经理。该公司为证监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

    经查,2009年5月至12月,余凯等人撰写84篇荐股文章后传递给白洁旻,由白洁旻以自己及禧达丰投资的名义在东方财富网、新浪网、中金在线、金融界、全景网(微博)等5个财经网站发布。

    同期,余凯等人利用其控制的35个证券资金账户,在荐股文章发布前买入荐股文章推荐的“莲花味精”、“TCL集团”、“粤富华”、“科大讯飞”、“亿城股份”、“ST东海”等32只股票,在荐股文章发布后迅速卖出,累计交易金额达41.7亿元,累计获利3959万余元。白洁旻为余凯等人炒作股票的行为提供协助,为其发布荐股文章,并以个人名义收取固定费用15万余元。

    另外,从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余凯等人使用其控制的8个个人证券账户预先买入“ST金花”、“ST松辽”、“澳柯玛”等45只股票;蔡国澍使用其控制的2个个人证券账户预先买入“ST松辽”、“ST宏盛”、“ST中房”等11只股票。

    余凯同时组织罗翠旭、蔡国澍等人撰写荐股文章,以其他证券分析师的名义在证券之星、和讯网、新浪网、金融界等多个财经网站公开推荐上述账户预先买入的股票,吸引投资者入市,并在荐股文章发表当日或第二个交易日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在上述期间,余凯共进行3次交易,交易金额10.63亿元,非法获利1466万元;蔡国澍进行了13次交易,交易金额6074万元,非法获利164万元。

    证监会认定,余凯等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法《证券法》操纵证券市场有关规定,也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证监会依法于2010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0年10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1年6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余凯等人对所犯罪行均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收费荐股自封“民间股神”非法投资咨询获重罚

    打着所谓“民间股神”、“散户教头”等幌子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往往具有很强的煽动力和蛊惑性。殷保华、刘锐等5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即采用了这一方式。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介绍了该案的查办情况,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此案已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依法做出判决,殷保华获刑同时被重罚1500万元。

    多种渠道招收学员收费荐股

    2010年9月,证监会对武汉信和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信和”)及殷保华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殷保华、刘锐、司徒美玉、刘述元、董事卓等5人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经查,殷保华自2008年以来组织一个10余人的团队,先后在上海、南昌、武汉、深圳、广州、北京、山东、安徽等地设立16个工作站,与当地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合作招收学员,开展股民培训和投资教育活动;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及举办公开的证券投资报告会进行会议营销,招收股民参与其举办的培训班,在收取费用后推荐股票、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通过建立天赢网及在第一财经(微博)网开设殷保华专栏,以“老殷解盘”形式分析大市,推荐板块及个股,通过荐股方式收取会员费,招收会员1000余人。此外,还通过开发制作及出售“选股软件”牟利。

    殷保华非法经营额835.8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375.15万元;司徒美玉非法营销额800.8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40万元;董事卓非法营销额810.89万元,个人非法获利10万元。

    刘锐于2010年3月成立武汉信和,在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情况下,招聘员工20余人,通过电话、报刊、网站及QQ群等形式进行宣传,以免费听课、推荐股票等为诱饵骗取股民听课,从中招收学员。股民缴费成为学员后,通过举办培训班、发送手机信息、建立学员QQ群交流等方式进行股市大盘走势分析、推荐股票个股及板块、股票买入点及卖出点等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刘锐非法营业额126.14万元,个人非法获利58.14万元;刘述元非法经营额53.64万元,个人非法获利12万元。

    证监会依法于2010年10月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1年11月24日,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5名被告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对其判处1年零6个月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10万元至335.15万元不等的非法所得,并处罚金20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

    其中,殷保华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没收非法所得335.15万元,并处罚金1500万元;刘锐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没收非法所得58.14万元,并处罚金250万元。

    提高警惕防止自身利益受损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中5名当事人及其所成立的公司在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属于典型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行为。

    殷保华等人打着所谓“民间股神”、“散户教头”等幌子,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造势,以投资报告会、股民培训班、销售荐股软件等形式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极具欺骗性,已经成为不法分子侵害投资者利益、牟取暴利的一种新形式。

    对于各种形式的非法证券活动,证监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并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对于当前社会上各种投资报告会、股民培训班、荐股软件等,投资者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类似殷保华这种未经批准举办的投资报告会,其性质往往是通过报告会吹嘘自己的所谓技术、业绩,诱使参加报告会的投资者缴费成为会员,骗取钱财;同时要警惕荐股软件陷阱,当前一些荐股软件销售机构在广告和营销中,往往会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或直接作出荐股业绩承诺,或以提供后续荐股服务为诱饵,诱使投资者购买。无论是什么样的荐股软件,都是依靠历史数据和一定的公式来筛选推荐股票,并不能准确判断股票未来的走势,只能对投资者决策起到辅助作用。

    陈国生短线操纵市场被罚430余万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向媒体披露了陈国生短线操纵市场案的调查经过。陈国生等账户在短期内集中资金优势,采取盘中拉抬股价、虚假申报、尾盘巨量堆单等方式操纵市场,影响股价,并高位出货牟利,最终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35.8万元,并处435.8万元罚款的处罚。

    操纵:

    2009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测发现某证券营业部的“陈国生”等账户在一段时间交易“中捷股份[4.93-1.00%股吧研报]”、“力合股份[9.66-1.43%股吧研报]”等股票过程中存在操纵股价嫌疑。根据深交所异动报告反映,中国证监会对“陈国生”等账户涉嫌市场操纵行为立案稽查。

    调查发现,陈国生采取了“低位建仓—拉抬股价、虚假申报—涨停堆单—高位出货”的一连串操作手法实施短线操纵。

    以操纵“中捷股份”为例2009年10月23日和10月27日9时33分,陈国生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低位建仓,分别买入中捷股份761827股和297699股。

    27日10时14分至11时04分,陈国生利用其资金优势,反复多次使用“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推高中捷股份股价。其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造成大单在低档位买入的假象,推高股价,并迅速撤单。

    当日11时04分42秒,中捷股份涨停。陈国生在涨停价位已有大量买委托未成交的情况下,仍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11时05分至11时26分期间,连续44笔申报买入中捷股份4200万股,占该时段市场涨停价位申报买入总量的47%,并全部撤单。

    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陈国生将其10月23日、10月27日买入的515万余股中捷股份全部卖出,获利335.58万元。此外,陈国生还以同类方式于2009年8月25日操纵“力合股份”股价,获利100.22万元。

    短线操纵扰乱市场秩序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陈国生案是一起典型的短线操纵案件。当事人在短时间内集中资金优势,采取盘中拉抬股价、虚假申报、尾盘巨量堆单等方式操纵市场,影响股价,并高位出货牟利。

    负责人指出,短线操纵行为违反“三公”原则,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一是误导投资者,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短线操纵者往往通过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申报买入,推高股价,并在低于市价的档位挂出大量的虚假买单,误导投资者做出该股后市将走强的错误判断,在投资者追高买入后,在高位反向挂卖单,实现高位出货。

    二是造成异常波动,扰乱市场秩序。短线操纵会导致个股出现急涨急跌,造成股价脱离基本面的异常波动,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三是助长投机,影响市场健康发展。从长远来看,放任短线操纵将助长市场的不良投机气氛,扭曲股票的真实价格,侵蚀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影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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