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谭浩俊:分析财政收入占比不能撇开居民收入

    2011-01-26 01:56
    谭浩俊

            从逻辑上讲,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这样的解释毫无问题。因为只要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总体上相适应,即使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在数量上出现一些不同步,也是正常的。

            问题在于,如果财政收入的增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远高于经济的增长,是否仍然可以认为是正常的现象呢?而在这一时期,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则呈逐年下降趋势,又当如何理解呢?

            当然,从职能设置和分配来看,居民收入分配的问题,并不在财政部门的管辖范围,所以,谢旭人部长不用回答这些问题。笔者想提醒的是,按照国民收入的分配原理,如果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份额过大,要么是独占企业的利益,要么是独占居民的利益。而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都是建立在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下降的基础上,居民收入并没有能与财政收入一块“飞”。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只要说到财政收入增长过快的问题,有关方面立刻就会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解释,并振振有词地认为,按照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我国仍处于较低水平,仍然有继续提升的空间。只是有关方面忽视了一个最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根据广东省政协委员李心今年1月24日在广东省“两会”上的说法——在国民收入的“大蛋糕”中,政府和居民分配失衡,近10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幅在20%以上,但居民收入增幅从未突破两位数,2000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约65.5%,如今已降至36%,相当于美国和法国的一半。

            不仅如此,财政收入形成以后的使用也成了很大的问题。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用于公共事业、公共设施建设和民生方面,而我国财政收入形成以后,则主要用于政府机关的运转和公务人员的消费,特别是地方财政,在财政收入连续17年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吃饭财政”的格局一点也没有改变。这也意味着,居民在“让”利给政府的同时,并没有从“让”利中得到相应的社会公共服务,收入之外的福利水平仍然相当低。

            所以,有关方面不能单纯地就数据论数据,就比重论比重,撇开居民收入增长谈财政收入增长,更不能将居民收入游离于国民收入分配来分析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是否合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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