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环保事故却不及时披露信息的紫金矿业(601899)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面临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紫金矿业证券部总经理赵举刚对记者坦陈,未及时公布事故信息,是考虑到“维稳为重”,担心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7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当有关人士以“考虑中国国情”的名义,把信息披露当成“敏感事件”,甚至自我感觉良好地认为“选择什么时机公布信息,董事们经过了慎重而痛苦的考虑”时,我们已经看到了尴尬的一幕:宁可承担违规的风险,还是要以“维稳大局”为重。
事实上,就笔者的看法,所谓考虑中国国情,无非是把应该公开披露信息与社会稳定、公众权利对立起来的一面之词,而“以维稳大局为重”之说,恰恰是对维护社会稳定无知和浅薄的显现,甚至有把社会稳定庸俗化的嫌疑。在所有的瞒报者眼中,都有着堂皇的理由,最为常见的就是避免恐慌和影响社会稳定。当然,这是台面上的,台面下的,恐怕永远难以见光。
“为维稳选择违规”是对社会稳定的扭曲,更是在制造新的不稳定因素。我们知道,在一些地方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恶性事件时,有的人总是担心其负面影响,第一反应就是捂、压、盖,甚至对于一些批评报道进行围追堵截。而“为维稳选择违规”的深层逻辑与其如出一辙。
但是,再巧妙的说辞都无法遮掩一个事实:任何事件都是捂不住的,任何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做出违背常识的行为,都注定只能走上事情的反面。要知道,瞒报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让社会公众产生怀疑情绪,使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往往在问题澄清前就已经形成严重问题。也就是说,此时此刻,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经出现。
当下,信息已不再是任何一种力量可以随意垄断、封锁的资源,公众有权利获取他们所需要的信息资源。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及时公布信息有利于公众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提高公信力;垄断和封锁信息则会导致公众的不信任情绪,降低公信力,并且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律师指出,不管紫金矿业出于何种考虑,其未及时披露信息的行为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在笔者看来,紫金矿业的“维护稳定”说恰恰是信息不及时公开的遮羞布,也是对公众信息权的变相肢解。社会中的诸多正反事实都告诉我们,满足公众信息权就是让公众可以辨认和检测社会的状况,无论是灾害信息还是鼓舞人心的信息。只有满足公众信息权,才意味着使社会的共克危机成为可能。正如学者奥尔波特所言:“谣言的散布,一直是重大的社会和心理问题,在危急时刻更是如此,每当社会局势紧张,不实的报道便恶毒地增长。谣言或散布不必要的担忧,或夸大希望,从而使道德遭到破坏,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尤为有害的是,它们传播敌视和仇恨的有害偏见”。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要求信息的及时公开披露。
“因维稳而瞒报”说之下,“国情论”仅仅是无知和浅薄的注脚。道理很简单,公众从来不会因真实信息而恐慌,而只会因虚假信息而恐慌。因为只有在不能提供真实信息的时候,社会上的流言、谣言才会提供相反的信息,结果给社会稳定造成更大的风险隐患。
【稿件声明】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如需转载或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官网:http://www.nbd.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