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马甲董事”、股东出资责任……上海虹桥街道这场立法征询会上,公司法修订热点被聚焦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5-12 17:24

    ◎4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就《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向全国、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征询立法意见。

    ◎在交流讨论中,“马甲董事”、董事责任、股东出资责任、公司账册设立等方面受到代表们的关注与热议。

    每经记者 李彪  李玉雯    每经编辑 陈星    

    4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就《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向全国、市、区、镇四级人大代表征询立法意见。

    在会议开始前,参会代表们陆续来到了古北市民中心三楼会议室,闲聊间谈及公司法已经历了多次修订。“我在来参会前,专门向公司法务咨询了解了公司法的近三次修改情况。”有来自企业的人大代表在聊天中说。一些代表在落座后便翻阅起面前的会议资料。

    在这场时长两小时的会议中,与会代表积极发言、讨论热烈,联系点工作人员奋笔疾书、认真记录。当提及某法条时,现场随即不约而同地响起一阵翻阅法条文本的声音。代表们结合自身谈到的实践经历更是能够引发共鸣,远程参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林一英也在线上即时给予专业回应。

    据了解,此次参与征询会的代表来自律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在交流讨论中,“马甲董事”、董事责任、股东出资责任、公司账册设立等方面受到代表们的关注与热议。

    “马甲董事”的痛点

    会上,“马甲董事”、董事责任等问题引发代表们热议。

    上海市人大代表朱晨感慨地说:“我们在和某些企业合作后对方欠了很多钱,走司法途径时发现他们登记注册的地址写着‘某省某市某村某大队’,和企业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导致难以挽回损失。”

    “不仅如此,我们在和一些中小微企业交流时也了解到,他们碰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希望立法层面能够充分考虑小微企业,以及各类规模市场主体实际碰到的问题,一针见血地解决这些痛点。”朱晨说。

    “‘马甲董事’实际上没有能力履行董事责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刘正东说,尽管公司法中明确公司清算义务人是董事,但在实践中规避的方式有很多,这也使得“马甲董事”越来越多。

    刘正东建议,将真正对公司有影响力的实际控制人增列为公司清算义务人,这样如果公司出了问题,他们本人逃无可逃,且“马甲董事”也就没有再安排的意义了。

    此外,刘正东还就董事责任提出了另一个建议,即关于公司临近破产时的申请义务。“我们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公司在‘带病运行’,实际上它已经经营不善,甚至是资不抵债的状态,却仍没有任何顾忌地去签订合同、收取款项,以至于后面不能履行合同形成纠纷,部分预付卡公司就是典型案例。”

    他进一步解释,国外实践中,企业临近破产或资不抵债,董事是有责任要采取措施的,比如申请破产或者破产重整。国内现在公司法、破产法对此尚无相关规定,建议此次公司法修订关注这一问题。

    另外,在职责履行方面,全国人大代表樊芸结合自身经历提出,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到底能发挥多大作用,“我觉得应该分两个层面去看待这一问题。上市公司关乎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责任应该加大,在产生程序和职能方面也需要加以明确。另一方面,小微企业是否有必要设置监事值得思考,是否应当给予它们更加包容宽松的环境,助其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玉雯 摄

    股东出资责任的界定

    强化股东出资责任是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的主要修改内容之一。其中,未届缴资期股权转让、失权制度是代表们关注讨论的焦点。

    二审稿中第八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刘正东认为,这项规定有一定必要性,但简单地视为转让方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一方面加重了转让方的责任,且股权转让后,公司财产已不受转让方控制;另一方面,公司股权可能会存在多次转让的情况,再去厘清转让方责任,实际上是把这一问题复杂化了。因此,如果要规定转让人的连带责任,建议结合转让时点进行区分,即股权转让之前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补充责任。

    樊芸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对于未届缴资期股权转让的出资,从公司责任以及公司债权人利益考虑,股权出让发生在债权形成之前,股权出让后的出资责任应由受让人来承担,除恶意股权转让等情况外,应免除出让人对公司出资义务,从而保障股权市场的繁荣。

    另外,在失权制度方面,实践中其往往可能会帮助某些股东逃废债。刘正东建议,给公司增加一个选择权,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既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也可以要求其继续承担出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等。

    公司账册设立相关责任的补充

    全国人大代表李丰提到关于会计账簿复制的问题,他表示,目前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但无法进行复制。如果能让股东有权复制会计账簿,并且公司对事实账目盖章确认,那么倘若后期出现纠纷,相应的证据提供也会更加便利。

    刘正东提到,公司法中明确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然而在大量的破产案件中出现无账册的企业,导致无论是强制清算、自行清算还是破产清算都没办法进行。这种情况下账册是否被销毁也难以判断。

    “公司法这次修订没有涉及这部分,但是我们在实践中观察到这样的情况非常多。建议对此规定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没有账册,或是在清算时不能提供账册,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之外,实际控制人或董事还应当对公司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刘正东说。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盛弘、上海长宁区人大代表刘斌、顾晓东、郭俊及新泾镇人大代表张日刚都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立法意见,如建议进一步细化公司并购制度,赋予线上会议、电子签章相应法律效力,增列追缴出资主体等。

    记者了解到,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5年7月在全国首批设立的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也是唯一设在城市街道一级的联系点。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如今,在这里,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国籍的人都可以在家门口直接参与立法工作,为立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深交所向皇庭国际发出问询函

    下一篇

    美国大银行或被要求为区域性银行“垮掉”埋单!美国银行业危机仍在蔓延!美国太平洋西部银行因存款流失而股价大跌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