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表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金融监管机构职责,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名目费用。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星
6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消息称,近期,监测到有不法网站假冒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带有“银保监会认证”“中国银保监会”等不实信息内容,并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上述诈骗行为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监管机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此,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示金融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如发现此类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案或反映。
据悉,不法分子常常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名义欺骗群众,编造“成功案例”,利用消费者急于回款、挽回损失等心理,以达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消费者要谨防“回款”类诈骗侵害。
类似的诈骗手法有针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的“回款”诈骗、“官方回款”诈骗以及“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解债上岸”“代理退保”“白条代偿”“银行直存”等,均是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急于挽回损失等心理特点,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性借贷观念,通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银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各银保监局作为中国银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能。
银保监会表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金融监管机构职责,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名目费用。
若有以“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认证”等名义,或自称中国银保监会、某银保监局的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假借监管权威要求转账、汇款、交费等行为,消费者要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中国银保监会或当地银保监局反映,中国银保监会及各银保监局联系电话可通过官网www.cbirc.gov.cn查询,相关情况也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反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监管已多次针对类似或相关行为发布风险提示。
3月15日,广西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以“官方回款”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凡是以中国银保监会或各银保监局名义要求进行转账回款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如果看到或者接到号称“官方回款”渠道的信息,要提高警惕和辨识能力,不要轻信转账汇款。相关回款渠道请及时与P2P网贷机构或者当地网络接待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如果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银保监会也表示,多次发布过有关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被不法分子套取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身份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小心不明身份人员提出的转账、收费、充值要求,防范连环诈骗套路;对不明来源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以及网站信息、微信群信息等网络平台传播的非官方发布信息,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骗局,受到“回款”类等各种诈骗手段的侵害。
在监管发布风险提示的同时,警方也给出了提示。“连云港网警巡查执法”在官微发文提醒,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层出不穷,诈骗手法也是多种多样,骗子往往打着投资回款的名义,通过伪造的红头文件,来唬住受害人,要求受害人不断转账汇款;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均无权直接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更不会限制个人乘坐高铁、飞机以及子女教育;办理投资理财还请通过正规渠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接到所谓回款渠道的信息时需特别谨慎,注意甄别。
有业内人士在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这其实就是换了个“马甲”进行诈骗。
以连云港网警巡查执法官微发布的案例来看,诈骗分子主要是打着监管红头文件的旗号,要求消费者转账,并威胁若不按照要求操作,消费者将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甚至子女都不能参加高考。消费者如果按照指示进行操作,将遭受经济损失。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91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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