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博文 每经编辑|黄胜
10月9日晚间,*ST岭南(SZ002717,股价0.50元,市值9.10亿元)公告称,公司于10月8日收到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万安县住建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承建的万安县沿江路北延及三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涉嫌违法转包,拟被罚款105.89万元,并拟没收违法所得3600.25万元,合计约3706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家主营生态环境建设、水务水环境治理和文化旅游业务的上市公司,正站在面值退市的悬崖边。截至10月9日收盘,公司股价已连续19个交易日低于1元,最新报0.50元。按深交所规则,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据公告,2026年3月31日,万安县住建局根据相关方提供的《万安县沿江路北延及三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框架协议》《机械租赁合同》,发现*ST岭南承建的上述EPC工程涉嫌违法转包。
经调查核实,并经万安县法院判决书认定,*ST岭南违法转包行为属实。公告披露,有关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图、现场照片证据、询问笔录以及万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等证据佐证。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相关规定,万安县住建局拟对*ST岭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5.89万元(工程合同价款211779323.83元×0.5%);没收违法所得3600.25万元(17%项目管理费211779323.83元×17%)。
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勇,拟处以罚款5.29万元(单位罚款数额1058896.61元×5%)。
*ST岭南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审慎判断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万安县住建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公司还表示,将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向万安县住建局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权利。
*ST岭南成立于1998年,2014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营生态环境建设、水务水环境治理和文化旅游三大业务板块,曾长期深耕园林绿化与生态修复领域。然而,近年来公司经营持续承压。
据公司披露,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2亿元,同比下降86.99%;归母净利润亏损23.36亿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62亿元,同比下降59.55%;归母净利润亏损9.84亿元。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且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
多重风险叠加之下,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岭南”变更为“*ST岭南”。
此外,公司还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以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
股价层面,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7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截至2026年10月9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9个交易日低于1元,最新报0.50元,总市值约9.1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这意味着,*ST岭南距离触发面值退市仅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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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刘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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