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博文 每经编辑|陈俊杰
9月18日盘后,ST东时(SH603377,股价3.31元,市值24亿元)连发两份《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一份显示,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已就一起涉案金额约1.30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另一份显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方时尚(民权)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民权机场)被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5736万余元。
两份公告均提示,相关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同时重申,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西直门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公司(借款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以下简称东方时尚)、徐雄(保证人)提起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108民初69785号《民事判决书》。
ST东时2026年6月披露的公告显示,该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ST东时偿还原告兴业银行西直门支行借款本金11923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被告东方时尚、徐雄就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ST东时的债务向原告兴业银行西直门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东方时尚、徐雄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的范围内向被告ST东时追偿。
ST东时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依法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6)京74民终1030号《传票》。公告显示,本案上诉人为ST东时,被上诉人为兴业银行西直门支行,原审被告为东方时尚、徐雄。
公司提出的上诉请求包括两项:一是依法改判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判令公司支付复利39.06万元的内容,认为原审判决多计算复利9万元,对多计算的9万元部分复利应不予支持;二是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公告披露,本案涉案金额为1.30亿元。目前法院已受理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尚未开庭。公司表示,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ST东时主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具备全准驾车型培训资质,拥有新能源智慧驾培园区,开创了“VR+AI+实际道路训练”三位一体智慧驾驶培训模式。除驾培主业外,公司还通过子公司布局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机场运营等业务。
此次涉诉的东方时尚民权机场,正是公司航空板块的控股孙公司。据公告,原告民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东方时尚民权机场的纠纷,由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显示,东方时尚民权机场需偿还原告多笔本金及利息:两笔2500万元本金,分别自2021年8月10日、2021年12月2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一笔500万元本金,自2023年9月15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一笔200万元本金,自2025年1月26日起按年利率3.1%计息;一笔20万元本金,自2025年5月15日起按年利率3.1%计息。本案涉案金额合计5736.38万元。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2件,涉及金额6223.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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