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博文 每经编辑|文多
9月8日盘后,ST棕榈(SZ002431,即棕榈股份,股价1.41元,市值25亿元)公告称,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株洲捌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起诉上市公司及上海棕源绿谷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该案涉案金额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
据公告,2019年1月7日,上饶市棕远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将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景观工程发包给ST棕榈,双方签订《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施工合同》。
公告称,上海棕源绿谷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下简称棕源绿谷)是ST棕榈的关联公司,即上市公司是棕源绿谷的股东。
原告株洲捌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棕源绿谷于2019年1月17日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约定了由原告对时光饶城标段三通一平、强弱电、土石方及A4‑A8园建绿化工程进行施工、阳光水岸、古桥杏雨三个标段进行施工。
然而,施工期间因项目规划调整,案涉工程产生大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原告实际施工工程量、造价远高于合同暂定价格。双方签订三份《补充协议》调整了工程范围和工程款额度,工程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图纸、设计变更、监理指令完成时光饶城、古桥杏雨、阳光水岸标段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期间因规划调整产生大量增量工程,原告同步完成施工并全程承担苗木养护。其中时光饶城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古桥杏雨、阳光水岸标段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
但截至起诉日,上市公司、棕源绿谷仅累计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基于此,原告主张三项核心诉求:一是要求上市公司、棕源绿谷连带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1.22亿元;二是支付利息;三是支付超期养护费用。
三项诉求金额合计1.42亿元。
就在前一日(9月7日),ST棕榈还公布了一起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据该公告,ST棕榈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因与南乐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豫资城乡)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市公司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市公司当时介绍,2020年6月18日,ST棕榈与豫资城乡签订《南乐县城区及大外环景观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后续陆续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上市公司积极组织施工,已施工部分已于2020年12月份办理了竣工验收。2025年12月30日,豫资城乡向上市公司发送《南乐县城区及大外环景观提升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书》(初稿)。经上市公司核实,就养护费、设计费等存在差额。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豫资城乡作为发包人,对合同额进行了缩减,在保函费用、招标代理费、项目管理费等方面给上市公司造成相应的损失。
ST棕榈请求判令确认养护费等3083.63万元(暂定)计入结算总价内,并判令豫资城乡向上市公司赔偿损失约509.50万元。
上述案件涉案金额3593.13万元。案件已于2026年5月开庭审理,一审尚未判决。
然而,2026年9月4日,公司收到南乐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豫资城乡就该案件对公司提起反诉,案件已被法院受理。
豫资城乡称,按合同约定,上市公司以工程EPC总承包方式承包南乐县城区及大外环景观提升项目,设计范围总占地约316.25万平方米。合同签订后,豫资城乡按约定于2020年6月19日向公司支付工程预付款。
据公告,ST棕榈对大广高速引线、昌州东路、北关公园等合同约定的部分工程进行了施工。经河南恒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确定了工程造价金额。
豫资城乡称,至今ST棕榈仍有超付的部分工程款未退还。
反诉请求有三项:一是判令公司返还超付工程款5803.84万元;二是判令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三是判令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
公告显示,该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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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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