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盘后,怡球资源公告与太仓市政府土地纠纷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定太仓市政府收回土地决定违法但保留效力,撤销苏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地块闲置超过16年,因新招商项目引发纠纷。怡球资源对判决存异议,称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此前,太仓市自规局称收回是无奈之举,怡球资源则否认囤地。
每经记者|黄海 每经编辑|魏文艺
一场持续近两年的土地收回纠纷迎来一审判决。
6月15日盘后,怡球资源(SH601388,股价3.29元,市值72.42亿元)发布公告,披露了与太仓市政府之间土地纠纷的最新进展。怡球资源表示,公司已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结果,法院确认太仓市政府批准作出的《关于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违法,但保留其效力。
怡球资源表示,公司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仍存在异议,此判决未能充分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本案所涉事项,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诉讼涉及的地块面积为13.96万平方米(约209亩)。早在2010年2月,怡球资源与当时的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以3519万元的价格获得了该地块50年的使用权,计划用于“异地扩建年产27.36万吨废铝循环再生铸造铝合金锭项目”。

图片来源:怡球资源公告
然而,该募投项目并未按计划实施。根据怡球资源2012年年报,公司认为该地块“面积偏小,已无法实现该项目的完整建设”。此后,因种种原因,相关土地闲置超过16年。
2024年8月,怡球资源公告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公司发出告知书,称因有新的招商项目需要用地,要求公司交还土地使用权证。双方的矛盾由此公开化。
2025年1月10日,怡球资源向太仓市人民政府(原文如此)和苏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过几轮反复沟通,2025年5月9日,怡球资源公告称,收到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书的结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经被申请人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作的太资规收(2025)2号《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在上述公告中,怡球资源表示,公司对复议决定书存在异议,后续将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怡球资源此次披露的一审判决核心内容有两点:其一,确认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作出的《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违法,但保留其效力;其二,撤销苏州市人民政府此前作出的维持原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图片来源:怡球资源公告
不过,法院在法律层面上否定了政府收回决定的合法性,但判决同时明确“保留其效力”。这意味着,尽管行政程序被认定存在违法之处,但收回土地这一结果本身并未被撤销。
对此,怡球资源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对该判决仍存在异议,认为未能充分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在太仓市深耕多年的上市企业,公司始终秉持合法合规经营原则⋯⋯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报道,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曾在2025年年初表示,收回土地是“无奈之举”,因为怡球资源没有提出任何开发项目,长期闲置国家资源造成了浪费。
在双方多轮隔空博弈中,怡球资源数次对外发声,表示不存在囤地不开发情形。“公司购入该地块后,曾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研讨对该地块进行开发,除募投项目外,公司曾提出多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希望推进该地块的开发利用。但受多种因素限制,项目最终未能落地。”怡球资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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