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3月17日,行云科技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股东肖四清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11日期间,肖四清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披露其与王维、天行云供应链签订的涉及有棵树重整的重大协议及承诺函;天行云供应链作为有棵树重整产业投资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王维作为天行云实际控制人及后续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我局拟决定:对肖四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00万元罚款;对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万元罚款;对王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0万元,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罚款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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