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消息,央行等四部门近日出台政策,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返贫和乡村振兴。政策包括健全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建立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等。政策还提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促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解决金融支持中“愿、能、敢、会”问题。
每经记者|张寿林 每经编辑|魏文艺
2月14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
《意见》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剑朝当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采访时指出,建立常态化的金融支持帮扶机制,是在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创新举措,政策亮点丰富。“从脱贫攻坚到精准帮扶,再到建立常态化机制,这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伟大实践。”
《意见》提出,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发展。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精准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需要继续帮扶的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后仍有合理资金需求的,积极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提供接续支持。
发挥金融助力产业帮扶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强化帮扶产业全链条信贷精准服务,结合经营主体实际带动欠发达地区农户、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合理加大支持力度。各地用好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建立并定期更新共享有帮扶带动作用的经营主体名单。
此外,促进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就学。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调整支持对象,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满足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创业和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资金需求。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支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罗剑朝向每经记者分析指出,因地制宜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政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发全链条现代金融产品等,这一系列提升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的举措,正是将此前精准帮扶政策拓展至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机制,本质上是解决信贷可得性、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等问题,促进农户增收,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
《意见》提出,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资金、资源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融智融资优势,在产业规划布局、公共服务延伸等方面,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持续做好融资情况监测,推动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服务。聚焦人口较多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大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发展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和安置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支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用好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政策,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助力解决易地搬迁后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
持续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单位要进一步扛牢定点帮扶政治责任,用好各类帮扶资金,增强定点帮扶县群众和内生发展动力,助力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强对帮扶投入的全周期管理,健全帮扶资产管理机制。持续发挥金融系统渠道、资金、信息优势,积极对接定点帮扶县社会服务机构,形成帮扶合力。
罗剑朝指出,建立分层分类的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机制,除了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以外,针对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完善区域金融政策,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并且向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发展、公共服务领域拓展等,系列举措充分体现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的新视角、新理念、新思路。
《意见》提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在现有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深化农村地区分支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经济资本配置、费用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农村中小银行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各金融机构要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领域,搭建金融服务场景,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类投资基金等支持措施,满足不同生命周期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服务需求。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质押融资,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推动农业担保机构下沉,提高欠发达地区服务可及度。
促进数字化转型。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征信机构参与涉农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重点推动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社保、税务、司法等部门掌握涉农主体信息的安全高效归集与共享。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平台,加快涉农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智化转型,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数据实时监测、贷款线上审批、智能风控等,提升融资效率。
罗剑朝指出,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需要探索适配度高的全周期县域主导产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资金投入,加大“农文旅”融合发展的金融资源投入,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质押融资,优化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模式,以及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水平。特别是促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通过常态化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着力解决好金融支持中“愿、能、敢、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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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媒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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