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津药药业公告称,因合同管理不规范、研发项目风险识别不足,被天津证监局责令改正,5名现任及前任高管被出具警示函。此前,公司已因反垄断违规受罚,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降62.75%,合规成本显著拖累利润。当前,公司面临业绩压力与合规风险叠加,需提升内控效率,否则将削弱市场竞争力。
每经记者|黄博文 每经编辑|董兴生
1月28日,津药药业(SH600488,股价4.27元,市值46.62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合同管理不规范、研发项目风险识别不足等,公司被责令改正,5名现任及前任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这一监管措施再次将公司的合规问题推向公众视野。值得关注的是,津药药业近年来业绩持续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62.75%,其中反垄断行政处罚等合规成本对利润形成显著拖累。
天津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津药药业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部分外购技术项目采用制式合同,对对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明确,合同内容不规范。二是未能及时识别部分研发项目的终止风险,导致预付款收回不及时。
根据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第六条第一款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三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任认定方面,津药药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福军、张杰及时任总经理杨福祯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津药药业现任董事长徐华、总经理李书箱对研发项目风险识别不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津药药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徐华、李书箱、王福军、张杰、杨福祯5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方案。
津药药业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反思原因,严肃组织开展内部问责,加强内部控制”,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此次监管措施并非津药药业首次因合规问题受到关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6617万元,其中反垄断行政处罚达6919万元。尽管公司在2025年11月的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将持续深化合规管理,完善营销合规体系、反垄断合规体系和法务管理体系建设”,但此次合同管理与研发风险问题的暴露,显示其内控体系仍存在明显短板。
津药药业作为以甾体激素、氨基酸原料药及制剂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外购技术和研发投入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若相关环节管理失当,不仅可能导致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产品研发进度和市场竞争力。
事实上,津药药业的合规问题也正与业绩下滑形成共振。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22.32亿元,同比下降13.24%;归母净利润为6954万元,同比下降62.75%。业绩下滑主因包括集采压价、终端用药需求减少及国际竞争加剧导致销售单价下滑、毛利收缩,而上述高达6919万元的反垄断罚款,进一步加剧了利润承压,使得其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26.06%。
现金流状况同样不容乐观。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仅3339万元,同比下降92.65%,主要是受院端回款周期拉长、市场竞争持续增强等因素影响,销售回款减少且报告期内支付罚款所致。这反映出公司经营性回款能力显著弱化,短期流动性压力上升。
在医药行业集采常态化和监管趋严的双重作用下,企业需在合规投入与研发创新之间寻找平衡。津药药业当前面临的业绩压力与合规风险叠加,若不能有效提升内控效率、控制合规成本,可能进一步削弱其市场竞争力。
封面图片来源:AI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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