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晚,云内动力公告因2021年年报和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处以600万元罚款,董事长杨波等人合计被罚650万元。其中,杨波个人被罚200万元。公司股票7月9日停牌,7月10日复牌后证券简称将变更为“ST云动”。处罚对象包括高管及中层干部,如时任财务管理部部长朱国友、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张永齐等。律师表示,监管机构正强化“全链条追责”,以倒逼公司各层级强化合规意识。
每经记者|胥帅 每经编辑|张海妮
因为涉及开展L4级智能配送机器人业务,云内动力(000903.SZ)是今年热股之一。然而,这只大牛股却被监管发现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云内动力公告,因2021年年报和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被处以600万元罚款,董事长杨波等合计被处以65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上述处罚对象不仅包括高管,还有当时的中层干部。监管机构认定,即便相关人员不是董监高,但也是造假行为的责任人。有律师表示,以往可能侧重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高管的处罚,但近年来监管机构逐渐强化“全链条追责”,无论是高管还是非高管,只要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直接责任或失职,都可能被精准追责。
7月8日晚间,云内动力公告,因连续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被处以600万元罚款,董事长杨波等人合计被处以650万元罚款。其中,董事长杨波个人被罚200万元,成为被处罚最重的责任人。
由于财务指标虚假记载触及监管红线,深交所将对云内动力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7月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7月10日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云内动力”变更为“ST云动”。早在2025年1月11日,云内动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但被监管立案调查并不影响公司股价走牛。因为公司拟开展L4级智能配送机器人业务,云内动力股价备受资本市场热捧,截至今日(7月9日)收盘,年内涨幅约为3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3月31日,云内动力股东数为15.47万户。相关公告一出来,云内动力股吧争论不休,有人说要挂“隔夜单”,也有人表示既来之则安之。
云内动力涉及财务造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云内动力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多个财务核算环节存在系统性不规范行为,包括销售和采购返利、供应商索赔补偿、期间费用的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未实际交付货物但开具发票并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导致虚构收入;仅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导致跨期确认收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不准确、未计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等。
上述操作合计导致云内动力2021年年报虚减营业收入1.80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25%,虚增利润总额767.50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3.51%;2022年年报虚增营收2257.72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0.47%,虚减利润1.02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84%。
云内动力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承诺将对相关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从责任人来看,监管认定公司董事长杨波全面负责公司工作,未督促公司在采购、销售、财务等关键部门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关注财务、业务内控规范性和会计处理准确性,未及时通过内部审计、检查等发现公司在财务、运营等方面存在问题,未勤勉尽责,对造假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其他被处罚的对象包括:时任董事、总经理代云辉和时任董事、总经理宋国富各被罚80万元;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屠建国被罚90万元;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洪亮被罚80万元;时任财务管理部部长朱国友被罚60万元;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张永齐被罚60万元。上述人员被认为“未勤勉尽责”,在采购、销售、财务等关键部门内控管理上存在重大疏失。
7月9日,记者联系到云内动力有关人士,提到上述处罚对象不完全是高管,还有当时的中层干部。
对比云内动力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朱国友、张永齐并不在董监高名册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提到,时任财务管理部部长朱国友虽未担任云内动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在2021年、2022年担任财务管理部部长期间未认真履职尽责。朱国友知悉财务部门存在仅依据发票确认收入,销售返利和采购返利、期间费用等核算不规范的情况,但未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也未向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层、治理层提出完善建议,导致云内动力在收入确认、销售返利和采购返利核算、费用核算等多个方面出现错误。其行为与云内动力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张永齐在未向部分客户实际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安排下属员工编制存货出库记录并申请开票,后又编制退货记录并申请开票冲回,财务部门依据发票确认收入后又冲回收入,其行为与云内动力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违规信息披露处罚本身并不仅仅针对董监高,之前也有直接处罚会计的情况,关键是落实到责任人。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监管趋势看,对责任人的追责正趋向更加细致化。以往可能侧重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高管的处罚,但近年来监管机构逐渐强化“全链条追责”,无论是高管还是非高管,只要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直接责任或失职,都可能被精准追责。以云内动力为例,若非高管人员参与了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具体环节,其岗位职责与违法行为直接关联,监管部门会根据其实际参与程度、过错大小、造成的影响等,进行差异化处罚,包括罚款、市场禁入等。这种细致化追责,既能避免“大锅饭”式处罚,也能倒逼公司各层级人员强化合规意识,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20223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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