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每经9月29日电(记者 李彪)9月28日,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上,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成为与会专家热议的焦点。
据悉,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今年6月28日,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一位参与矿产资源法修订的专家表示,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中。该专家介绍,此次法律修改的思路主要包括:尽量在保留原法宗旨和条款基础上作出修改;强调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制度体系;增强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加大矿区生态修复和违法行为追究力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需要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优化矿产资源配置方式、多措并举激励矿产资源勘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激励矿产资源勘查也成为与会专家讨论的焦点,一位专家直言,找矿是矿产资源的根基。但是,在近10年地勘经济低迷期,大部分地勘队伍向生态地质、岩土工程、地理信息等相关产业转型,实质上开展战略矿产资源勘查的队伍数量逐年下降。
他举例说,很多地勘队伍招聘年轻人非常困难。
“当前绝大多数战略性金属矿产的找矿难度越来越大,不再是以前村民、牧民报矿阶段。找矿是一门技术活。”上述专家说,应鼓励找矿、支持找矿,能够增加矿产资源家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然在上升。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部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旭升表示,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需要夯实矿产资源法这一法治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实体经济的发展,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工业原材料的供应,工业原材料源自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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