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9月20日,中证协发布关于修改《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的决定。在第二十七条中增加一项“以贿赂手段干扰证券相关工作的”作为第五项。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采取自律措施:(一)拒不配合调查,伪造、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材料的;(二)对投诉人、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的;(三)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四)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同类违规行为的;(五)以贿赂手段干扰证券相关工作的;(六)其他从重情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
神马股份:业绩说明会定于10月15日举行
下一篇
甘李药业:首次回购24.38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数字文博新体验|我,从博物馆PAD里亲手凿出李冰治水重器
一个入口装下“吃住行游”:豆包聚合第三方履约,字节跳动加速冲刺个人智能体
华为Mate 90系列全系搭载旗舰τ芯片 麒麟迎来更大规模商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