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叶峰
8月1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被证监会罚没超2700万元,同时还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主要原因是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和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
对此,天职国际也公开发表声明称,对于此次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天职国际深感惭愧、痛心和自责。此次行政处罚反映出了我所在新形势下承担更重历史使命、面临更大执业挑战时,内部管理依然存在不足与缺陷。我们对受此次事件影响的客户及合作伙伴深表歉意,对给予天职国际支持和信任的各界朋友深表感谢。
天职国际出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证监会披露,奇信股份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利润总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天职国际为奇信股份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审计业务收入合计367.92万元(税后)。天职国际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未能恰当实施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例如:审计底稿中未见在财务报表层次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也未见根据职业判断确定识别出的风险是否为特别风险的审计程序。未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开展相关审计程序。认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等均存在舞弊风险,但却未将其作为特别风险。
二是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虚假记载未实际执行的现场获取银行对账单等审计程序,对获取的对账单中流水信息、印鉴、格式等方面存在的大量明显异常未予应有的关注。对公司开立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银行存款函证存在回函寄件人为公司人员、回函快递单寄件单位和地址均为空白等异常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大额资金流水检查在抽样规模、检查内容等方面均不能满足应收账款的审计要求,无法为应收账款审计提供充分的证据。
三是应付票据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对奇信股份与无业务往来的公司之间存在的大额、频繁开具商业汇票的情况、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应付款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减少时在贷方负数进行核算、部分样本凭证中银行回单存在明显异常等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
四是执行工程成本的审计程序存在缺陷。例如:奇信股份通过其开发的“工程管理系统”录入并管控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但天职国际未充分了解相关工程项目管理情况,未对“工程管理系统”进行相关IT审计,以致未发现公司存在大量毛利率较低的内部承包项目,实际毛利率情况与公司披露严重不符。对奇信股份高速增长的劳务费支出、直接人工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结构差异较大等异常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未按照《存货监盘计划》拟定的监盘范围实施存货监盘。
天职国际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
此外,证监会还发现天职国际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2022年1月,深圳证监局向天职国际送达了《监督检查通知书》,调取奇信股份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接到通知后,天职国际深圳分所的相关人员对奇信股份相关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伪造、篡改、毁损。天职国际将前述底稿提交监管部门,同时对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虚假保证。
伪造、篡改、毁损行为主要包括:篡改重要性水平及各类细节测试的抽样、函证标准,删除、修改询证函记录,伪造未实际执行的审计程序,删除、修改对大额资金收付款检查中的抽凭记录,删除审计工作底稿中流于形式的审计说明等。
因此,证监会决定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万元,处以2339.62万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对于此次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天职国际也在第一时间公开表示,我所充分尊重并诚恳接受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天职国际将以此为鉴,直面问题,在全所范围内进行深刻反思,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并诚意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未来,我所会继续坚持天职国际的品牌不动摇,继续坚持高度一体化的管理不动摇,继续坚持高标准的审计质量不动摇,服务好社会公众、资本市场、客户及合作伙伴,共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沪深北交易所官网数据显示,目前天职国际在审项目超30单,其中IPO在审超20单。根据相关规定,若中介机构被暂停业务资格,交易所或证监会将中止对发行人的审核或注册。截至发稿,该所的北交所在审的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已经集体中止审核。
证监会压实“看门人”责任
8月16日,证监会公布了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行政执法情况综述。上半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惩处责任主体509人(家)次、同比增长约40%,市场禁入46人、同比增长约12%,合计罚没款金额85亿余元、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其中,一项就是压实“看门人”责任,严惩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证监会表示,一方面,依法对机构和责任个人进行“双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未对异常迹象保持合理怀疑,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函证程序存在缺陷,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会计师均被依法处罚,合计罚没610余万元。
另一方面,对严重失职失责违法主体坚决给予“资格罚”。上半年,对履职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6人次。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未勤勉尽责行为“没一罚五”,并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对3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及相应年限市场禁入。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同日,证监会还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也采取了行政处罚。经证监会查明,2018年度扬子新材时任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某林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瑞华所为扬子新材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扬子新材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收费56.6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某、陈某。然而,瑞华所在对扬子新材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决定,对瑞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6.6万元,并处以113.21万元罚款。对李某、陈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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