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口腔、心脏、咽喉、关节治疗等多项医疗服务,珠海市医保局发布最新通知,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珠海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情况,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和价格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通知》提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67个,自2024年9月1日起在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行2年。试行期间,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试行价格。
此外,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计划开展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项目价格须报市医保局备案,同时登录广东医保服务平台填报价格等信息。
此外,
《通知》提出,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
价格公示、费用清单等制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不得强制或诱导服务消费。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
请向市医保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反映。
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转发提醒!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蓝辉龙
三审/常立波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孔泽思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