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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监管总局一日内多份文件指向信泰人寿股权转让问题 原董事长邹平笙被终身禁业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6-15 16:52

    ◎信泰人寿因在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50万元,时任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2022年7月,监管撤销了信泰人寿2020年股东转让的行政许可,经查,所涉及的7家股东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陈旭    

    6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了对信泰人寿的行政处罚,信泰人寿因在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50万元,时任董事长邹平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从邹平笙担任信泰人寿董事长的时间来看,20189月,邹平笙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核准,成为信泰人寿第三任董事长。根据信泰人寿公告,自2022628日,邹平笙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原总经理谭宁接任。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同日发布了邹平笙在任期间两次股权变动信息及一张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根据落款日期可知,20227月,监管撤销了信泰人寿2020年股东转让的行政许可,经查,涉及7家股东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的第六批共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中,上述7家股东也在行列内。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调查发行7家股东入股资金均非自有资金

    上述对信泰人寿及时任董事长邹平笙的处罚,披露的原因是“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同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还发布了一张涉及股权转让的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相关的两次股权转让也随之曝光。

    20204月,信泰人寿原股东浙江永利实业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47.12%股权,一家名为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短短7个月后,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退出持股,并与另外两家股东——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给7家公司。

    转让后,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信泰人寿股权19.9%;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持股14.9%;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持股4.9%;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信泰人寿并未在官网披露过上述股权转让信息。直到2021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出现了上述7家公司。与前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对比可知,原第一大股东浙江永利实业集团、第三大股东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出清股权。

    20227月,监管对信泰人寿以及上述7家公司等当事人以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经查,该7家公司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监管要求信泰人寿有序开展相关股权清退工作,7家违规股东基于被撤销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信泰人寿应限制上述7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两大基金接手部分股权 公司再引入4家国资股东

    根据业内信息,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2022年接手了信泰人寿原部分股东股份,持股比例合计达到69.4%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信泰人寿2023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了这一变化。对比可见,上述7家公司退出,存款保险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承接了信泰人寿原股东69.4%的股权。

    保险保障基金在近年来保险公司化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入股多家保险公司,包括大家保险、中汇人寿、瑞众人寿、海港人寿、信泰人寿等。

    202310月,信泰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增发新股约52.04亿股,每股认购价格为1.8011元。信泰人寿注册资本将由50亿元变更为约102亿元。

    在信泰人寿此次增资扩股引入4家浙江国资股东后,两大基金合计持股将被稀释至34%。增资完成后,物产中大、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地方国资公司合计持有信泰人寿51%的股份

    最新持股结构显示,信泰人寿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物产中大持股33%,为第一大股东,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持股均为17%,北京九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7%,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杭州萧山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

    信泰人寿最新偿付能力达标

    信泰人寿成立于20075月,注册地为浙江杭州。成立17年来,信泰人寿一直存在股东股权变化下的经营管理难题,历史上业绩波动较大。

    成立之初,信泰人寿发起股东主要以浙商为主,包括巨化集团、浙江永利实业等公司。2013年,信泰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183%,严重跌破监管划定的红线,2013-2014年,公司被采取暂停新设分支机构、暂停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直到2018年之后,信泰人寿业绩扭亏为盈,并在此后5年保持盈利状态。从保险业务收入看,2016-2021年,信泰人寿实现高速增长,从2016年的28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490亿元,总资产规模达到1473亿元。到2022年,信泰人寿保费增长不再,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为483亿元,净利润2.3亿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信泰人寿2023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36亿元,但未披露净利润数据。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348亿元,保险合同负债1779亿元。

    从偿付能力来看,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季度末,信泰人寿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8.23%122.38%,这两项指标满足50%100%的最低要求。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类。从股东情况看,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季度末,仍有部分小股东持有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存在被质押、被冻结状态。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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