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段思瑶 每经编辑 孙磊
欧盟欲对中国电动车挥起关税“大棒”,部分中国车企已调整其在欧洲市场的战略。
当地时间5月29日,据《欧洲汽车新闻》报道,长城汽车已于5月28日召开全员大会,将关闭其位于德国慕尼黑的欧洲总部,并将在今年8月31日终止欧洲分公司100名员工的雇佣合同。对此,长城汽车方面仅表示:“暂时不作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在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启动反补贴调查的背景下,已有其他自主车企紧急调整了其欧洲市场的推进计划。“本来我们今年要在欧洲做品牌发布会,目前这个计划已经往后推了,后续会基于当地的政策进行调整,逐步推进欧洲市场业务。”一位自主车企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据央视报道,5月3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已经多次阐明了原则和立场。我们注意到,近期欧盟多个成员国、汽车产业强烈呼吁和劝阻欧方不要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避免影响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希望欧方切实考虑各界关切,与中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照顾双方合理关切。中方将密切关注调查进展,并将坚决采取措施捍卫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长城汽车仍将在欧洲市场销售
两年多前,长城汽车在2021慕尼黑车展上公布了“欧洲市场战略规划”,并亮相了摩卡(Coffee 01)PHEV、欧拉好猫两款车型,正式进入欧洲汽车市场。
同年,长城汽车在慕尼黑开设德国子公司并设立欧洲总部,作为开拓欧洲大陆市场的中心。随着欧洲总部的设立,长城汽车旗下蜂巢能源、诺博汽车也分别选定德国萨尔州、伯黑恩和不莱梅建设电池工厂和顶棚生产基地。5月30日,蜂巢能源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其在德国萨尔州的业务目前没有受到影响。
此次长城汽车关闭欧洲总部,略显突然。早在去年10月,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启动反补贴调查后,长城汽车总裁穆峰就曾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对于欧盟反补贴调查,长城汽车已于(2023年)10月11日第一个提交应对材料。
此外,在2024北京车展期间,长城汽车副总裁史青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城计划2024年登陆西班牙、意大利、瑞士、奥地利等15个国家市场,计划在2025年覆盖大部分欧洲市场;欧洲市场不仅仅是长城汽车品牌和产品的出海,更是研、产、供、销全产业链布局。”
《欧洲汽车新闻》报道称,长城汽车欧洲市场发言人表示,关闭欧洲总部后,长城汽车将继续在包括德国和英国在内的现有欧洲市场销售汽车,但欧洲业务将由长城汽车的中国公司进行远程监督和管理。
前4个月中国纯电动车对欧出口量下跌
从销量上来,长城在欧洲市场的体量并不大。欧洲市场研究机构Dataforce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长城汽车在欧洲市场销售了1621辆汽车,同比增长了147%。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欧盟或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给包括长城汽车在内的多家中国车企的欧洲业务造成了阻碍。
《路透社》当地时间5月29日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报道称,欧盟将推迟决定是否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直到6月9日欧洲议会选举结束之后。据央视报道,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5月3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有关问询表示,中方敦促欧方尽快终止调查,避免损害中欧经贸合作及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有观点认为,在关税问题上,欧盟委员会掌握着主动权,该机构有权启动调查,也有权在得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征收临时性关税,但是征税比例是有限的,可能到30%左右。当前,中国品牌向欧盟出口汽车须支付10%的关税。
欧盟对中国电动车挥起的关税“大棒”还未落下,已有多个反对声音。5月30日,据新华社报道,德国交通部长、经济部长、财政部长近日均表示,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无法保护欧洲相关产业发展,只会伤及德国企业、德国经济和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其中,德国财政部长克里斯蒂安·林德纳认为,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应慎重,不能因此削弱自由和公平的全球贸易。
对欧盟此举,部分欧洲汽车制造商也表达了强烈反对的意见。今年5月初,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敦促欧盟,切勿对中国电动汽车动用关税手段,否则不仅将颠覆欧盟的绿色协议产业计划,还将伤害进口中国制造汽车的德国汽车制造商。
有分析认为,一旦欧盟启动反补贴制裁,中国车企将加速在欧洲本地化建厂进程和本地化运营。今年4月,奇瑞汽车与西班牙汽车公司Ebro-EV Motors签署协议,将在巴塞罗那成立合资企业生产新型电动汽车;长安汽车计划今年完成欧洲公司的设立,同时研究布局生产基地,预计2027年前在欧洲市场导入6款新能源车型。
一位长安汽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关于欧洲市场的计划在正常推进中,同时会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乘联会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中国纯电动汽车对欧洲出口量为21.2万辆,同比下跌13%。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对欧洲出口暂时放缓,随着中国车企对欧洲反补贴影响的逐步适应,中国对欧洲市场的新能源车出口量应该还能回升向上。”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