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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主任严立新:每个人都是风控合规的最后一道防线 反洗钱人才应该是“通才+专才”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5-29 21:55

    严立新教授强调,反洗钱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将全维度覆盖至所有区域、行业和领域,特别是在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获得全国人大的最后审议通过后,反洗钱将在“两头堵”中与所有机构和所有人产生强关联。

    每经记者 张祎    每经编辑 张益铭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正经历最后轮次的社会面和专家层面的征求意见,离获得全国人大最终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已近在咫尺。

    “反洗钱法‘2.0版本’正式实施后,反洗钱将成为所有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实践中,我们应该将每个人都视为风控合规的最后一道防线。”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主任、陆家嘴金融安全研究院院长严立新指出,反洗钱是刑事政策和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是由单纯侧重源头治理,转变为源头源尾“两头堵、两手抓”的递进,这将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日前,为助力推动西部金融机构反洗钱能力系统性提升,由中共成都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成都市复旦西部国际金融研究院、成都金融业联合会(现代金融产业生态圈联盟)主办,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陆家嘴金融安全研究院协办的2024反洗钱与金融安全专题沙龙(第一期)在成都举行。数十名来自国内金融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机构以及监管机构代表围绕当下反洗钱工作现状和关键点,通过思想碰撞、经验分享,进一步加深了对监管政策导向的把握与理解。

    本期沙龙活动上,严立新以“反洗钱义务履行的矛与盾、舍与得”为题,阐释了反洗钱的核心概念,指出当前义务机构所面临的挑战,并分享了其对于反洗钱监管新模式的看法。

    活动期间,严立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强调,反洗钱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将全维度覆盖至所有区域、行业和领域,与所有机构和所有人产生强关联。未来,每个反洗钱人都必须是“通才+专才”。

    严立新教授在2024反洗钱与金融安全专题沙龙(第一期)上作主题分享 主办方供图

    从业者需准确理解和把握“风险为本”

    “反洗钱的核心是通过监测资金,发现可疑交易和对象,并通过控制可疑资金,最大限度地遏制经济犯罪人的内心冲动,进而消除其再生能力,从而达到维持自身稳健、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目的。”

    严立新指出,1988年的《联合国禁毒公约》首次提出了反洗钱概念,旨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应用反洗钱手段去遏制犯罪。在中国,反洗钱工作从无到有、由粗放到精细,已走过了近20年历程。从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目标来看,可用三句话概括,即“(使黑钱、涉恐资金)进不来、藏不住、动不得”,以全员勤勉尽责的反洗钱义务履行,去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谈及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履行,严立新特别提到了“风险为本”这一概念。他介绍,风险为本的概念最早其实是出现在1905年国外的医学领域,用于对医疗器械和药品在正式应用于临床前的风险自评自审。直到2000年,英国才第一个将这一概念引入到金融领域和风控领域。

    在严立新看来,在从英文向中文转化时,“风险为本”一词的真实内涵没有得到充分和准确的表达。他说:“反洗钱实践中,‘风险为本’的提法很常见很普遍,但很多人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搞懂这个词的准确原意。汉语‘风险为本’的对应原文是risk-based,准确且完整翻译过来应该是‘以风险为基础’或‘基于风险’。‘风险为基的方法/基于风险的方法’(Risk-based Approach,RBA)也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向全球所有的银行提出来的原则性要求,即让风险管理、风险控制贯穿于所有的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流程,也可以理解为是保障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一种基础性工作。”

    对此,严立新打了一个比方:“‘风险为基’的管理方式就如同造房子时浇筑地基,不管要造多高的楼,你的地基必须要稳固。而风险为基础的原则和方法,就好比把风险防控网浇灌进钢筋混凝土中,使其无处不在,成为建筑物的坚实底座。”

    “Base是一个建筑学词汇,讲的是一个基础的概念。基是基,本是本,基是平面,本是纵向,本是支柱,起支撑和承重作用。因此说,基于风险的管理方法只是手段,而非目的。”严立新补充道,“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银行、金融机构等都是商业企业,而企业都是以营利为本”。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原则,合理运用各类监管方法,实现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

    这也是为何严立新会一再重点提及“风险为本”一词内在涵义的缘故。他表示,反洗钱从业者只有准确理解其内涵外延,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落地和执行。

    反洗钱内部合作应“肩并肩”

    严立新将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第3号)视为中国反洗钱历程中一个重要里程碑和分水岭,主要反映在其所带来的从“规则向原则监管、从被动向主动、从表面向实质、从条线向全员、从成本中心向价值中心”转化的五大变化上。

    同时,他认为,随着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将使金融机构面临更多、更高、更严的合规要求。

    严立新表示,当前,义务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上面临一些难点和挑战,比如“反洗钱不可能三角”——“反洗钱合规、信息共享与数据安全和客户隐私保护三者之间的不可能均衡”、反洗钱人才培养及其自身安全问题以及相关的资源保障该如何协同、金融机构在遵守国内法规与国际制裁间该如何抉择等等。对此,他也给出了相关建议。

    比如,在机构内部,反洗钱人员在与业务部门的协作过程中,应保持业务拓展的目标一致性,要使业务人员理解反洗钱合规是安全保障而非阻碍,是“‘油门与刹车’的关系,彼此间应建立‘肩并肩’合作而非‘面对面’对立的关系。”

    严立新教授强调,反洗钱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将全维度覆盖至所有区域、行业和领域,特别是在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获得全国人大的最后审议通过后,反洗钱将在“两头堵”中与所有机构和所有人产生强关联。

    金融安全首先应从培养反洗钱人才开始

    谈到反洗钱的原则与方法,严立新特别提到了反洗钱合规与预防金融犯罪工作中的客户身份识别问题,并对“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简称KYC)与“客户尽职调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简称CDD)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析。

    在严立新看来,KYC和CDD作为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验证的两个重要环节,需要准确把握两者的关系。

    他认为,KYC可被视为目的,即了解客户,而CDD则是实现这一目的的过程、规则、流程、手段、方法和工具。KYC是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第一步,在全球金融监管和反洗钱国际标准中处于关键位置,若执行不到位,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集中风险等,进而造成损失;通过CDD,则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从而帮助金融机构预判客户接下来的行为和交易是否存在潜在的洗钱风险或涉恐风险。

    当洗钱链条变得更多、更长、更杂、更快、更新时,通过提高数据质量实现对客户更深层次的信息穿透和持续交易监控,就能够为金融机构履行合规义务提供更多的支持。

    “通过梳理洗钱的精髓与反洗钱的闭环逻辑,我们就可以看出,洗钱与反洗钱就是典型的反向操作关系。”严立新指出,洗钱就是要浑水摸鱼,反洗钱则是要把水澄清;洗钱是拉长链条,反洗钱则要缩短链条;洗钱是要打乱或切断关系,反洗钱是要把关系厘清并“复原”;最后如果能够拼出完整的“拼图”,那就能完整识别洗钱路径。这也意味着,洗钱有代价,而反洗钱的成本可能更高。

    “反洗钱工作极其不易。”严立新感叹道,二十年来,我国的反洗钱从业人员虽然存在感、成就感、社会认同感和职业地位在逐年提高,但远未达到理想状态。

    在反洗钱与金融安全人才培养方面,严立新表示,随着技术的快速迭代更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将在反洗钱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需要重视和利用。

    同时,他也强调,所有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从业人员,要特别警惕来自国外的一些披着合法外衣如“NGO、公益、慈善、协会、基金、培训、认证”等形形色色的机构,防范它们向我国金融领域尤其是风控合规和安全人才体系方面的渗透和隐形侵蚀;应时刻警醒,强力避免自身有意或无意间成为“泄密人”、国家安全长城的“挖墙人”。

    他建议,未来,学界和业界应携手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尤其是义务机构进一步提供既符合国际反洗钱原则标准又符合中国实际和国家安全标准的人才培训和专题咨询服务,助力培养更多既了解法务和业务,又通晓风险、监管和人性,同时还能很好把握沟通技巧和分寸的反洗钱“通才”和“专才”。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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