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马子卿
5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安丽艳被开除党籍。
据悉,安丽艳长期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公车私用,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毫无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记者注意到,2023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披露,中国工商银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安丽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监委监察调查。
5月7日的通报算是上次披露事件的新进展。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安丽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安丽艳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长期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公车私用,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毫无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权力观异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融资谋取利益,并通过违规投资收受巨额财物。
安丽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安丽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内蒙古包头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以来,工商银行已有多人被查或被开除党籍。3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原资深专家孙建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4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云南临沧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柯建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3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原行长助理张凤山被开除党籍。
据悉,张凤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亲”“清”不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参与贷款企业土地买卖,向贷款企业投资入股、放高利贷,攫取巨额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贷款审批严重失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大额钱款,违规为本人投资入股企业发放高额贷款,形成巨额损失。
官方披露,张凤山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受贿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凤山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经鄂尔多斯市监委研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3月4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凤山案并当庭宣判,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张凤山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人民币。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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