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该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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