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4-09 10:07

    每经AI快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自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移为通信涨停!聚焦创业板综ETF华夏(159563)配置机遇

    下一篇

    持续反弹上攻,港股国企ETF(513810)涨近2%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