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近期提交了问询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仍未能予以充分说明。为进一步压实保荐人“看门人”责任,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交易所决定对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每经记者 王琳 每经编辑 文多
3月22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联纲光电首发上市申请受理后,深交所已发出三轮审核问询及监管函件,要求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财务内控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说明。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近期提交了问询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仍未能予以充分说明。为进一步压实保荐人“看门人”责任,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入口质量关,深交所决定对联纲光电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今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曾连发多份文件,聚焦IPO市场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在当天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方面人士还表示,将对中介机构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的现场监管机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原则上做到全覆盖。
此次中信证券被启动现场督导,也是上述文件发布之后,首例IPO保荐券商被启动现场检查。
根据招股书,联纲光电主要从事信号传输连接产品、电声产品及3C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在治理有效性方面,公司实控人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被交易所提及。
联纲光电的实控人徐耀立、徐耀志兄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91.34%。在2024年前各版本的招股书中,风险提示仅提示了两名实控人持股比例较高,可能产生的不当控制的风险。直到2024年1月披露的更新后招股书中,才提及两名实控人的配偶亦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持股6.66%),因此,实控人家族合计控制公司98%的表决权比例。
在对联纲光电的第二轮问询函中,交易所还要求公司说明,联纲光电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能发挥必要的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在财务内控规范性方面,交易所关注到了联纲光电的海外外协生产情况。
上述外协生产模式下,联纲光电在2020年—2022年的相关收入金额分别为3748.16万元、7267.76万元、3955.39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5.53%、8.68%及4.56%。公司支付给越南的代工费分别为1258.36万元、2527.09万元、1532.46万元。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交易所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对越南外协生产相关内控核查情况,相关收入真实性、成本完整性的核查方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交易所关注到,联纲光电在招股书“业务与技术”等章节的陈述上,将营收占比最低(2022年为16.58%)的“光通讯”产品放在最前面。
交易所询问联纲光电是否存在混淆概念“蹭热点”的情形,要求联纲光电说明其“光通讯”产品与目前二级市场上市公司公告的主流“光通讯”产品的含义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联纲光电对此回应称,公司的光通信产品主要为AOC(有源光缆)和光跳线,其中AOC产品主要应用于超高清显示领域,这与应用于5G通信及数据中心等领域的AOC产品具有相同的光电转换功能。随后,公司回复中称:市面上主流的超高清显示设备仅支持4K/8K分辨率,与5G通信及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带宽需求有所差异。但联纲光电仍表示,其生产的“光通讯”产品与前述上市公司公告的应用于5G通信及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光通讯”“光通信”相关产品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混淆概念“蹭热点”情形。
今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连发多份文件,完善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其中就包括进行修订后发布实施的《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
在当天同时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就曾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这些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力震慑那些试图带病闯关者,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证监会还将对中介机构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的现场监管机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原则上做到全覆盖。
此次中信证券被启动现场督导,是上述文件发布之后IPO保荐券商被启动现场检查的第一例。
在此前的采访中,有券商保荐人士通过微信向记者表示,在强监管下,小券商抗风险能力小,有的可能暂时都不发展投行业务了。
记者还注意到,自2023年以来(至2024年3月22日),A股终止审查、终止(撤回)、上会被否、不予注册、终止注册的IPO企业中,保荐券商为中信证券的有38家,占到总共326家(含联合保荐)的11.66%。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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