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各国均试图通过充分发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作用,提高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争夺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主导权,为其科技创新和国际竞争保驾护航。
虽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1月1日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但目前该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半数以上的审判人员是通过借调的方式工作,难以为继。以上种种状况,使得我国在世界科技创新和全球知识产权司法竞争格局中处于相对落后、被动应付的局面。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建议,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采用“国家层面、高级法院、二审层级、统一管辖”的模式。这样能够有效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保障我国开展全球科技竞争、有力维护我国国际竞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