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肖芮冬
3月1日晚间,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双双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业务问答》,其中包括“证券公司业务办理流程”等市场关注的重大问题。
根据《业务问答》,内地券商可自主选择一家港澳券商作为合作券商(试点初期,内地券商仅可选择一家港澳券商合作,后续拟允许与多家港澳券商合作)。双方需搭建系统以满足理财通资金和额度监管管理要求,并完成系统测试或评估。按属地监管原则,拟开办跨境理财通的内地券商和港澳券商须分别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报备。。收到报备材料后,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共同审核。
同时,《业务问答》明确,“北向通”方面,可以非现场方式开立“北向通”投资户,并允许直接登录境内证券公司网页、APP开立“北向通”投资户。“南向通”方面,符合“跨境理财通”业务资质的境内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网页、APP客户端等内置的“跨境理财通”板块或链接,跳转至合作香港券商网站开户,但仅限于办理跨境理财通业务。“南向通”汇款户也可以通过APP等网上开户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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