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蕾 每经编辑 叶峰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2024年2月23日,证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新闻发布会。
李明表示,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实是投资者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我们从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刑事追责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我会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
2020年《证券法》修订后,证券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已有大幅提高。对欺诈发行行为,罚款限额从募集资金百分之五,提高到最高可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最高罚款6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交易,从给予违法所得1-5倍罚款,提高至1-10倍罚款。近期按照新《证券法》查处的一批案件,已经充分体现了加大处罚力度的效果,比如奇信股份案,证监会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和组织指使的实际控制人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欺诈发行行为处以4000万元的罚款。
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我们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