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肖芮冬
1月12日,证监会对中信证券、中德证券和万和证券分别采取警示函措施,其原因均为保荐的可转债项目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证监会称,中信证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中德证券保荐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万和证券保荐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因此,证监会对前述三家券商分别采取警示函措施;同时,也对前述项目的6名保荐代表人分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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