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文多
1月4日,双良节能(SH600481,股价8.16元,市值153亿元)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董事江荣方告知,江荣方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江荣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江荣方担任双良节能董事。江某勋系江荣方之子,江某勋控制使用“陈某先”信用账户交易“双良节能”。
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江某勋控制使用“陈某先”华泰证券信用账户累计买入“双良节能”约265万股,买入金额约1251万元,累计卖出“双良节能”约327万股,卖出金额1606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期间,交易资金来自江某勋自有资金,交易设备为江某勋手机或办公电脑。江某勋及陈某先均承认,涉案期间上述信用账户由江某勋使用。
安徽证监局认为,江荣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江荣方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双良节能表示,江荣方已于2021年9月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位。江荣方该次短线交易共获得收益78.16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江荣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上述收益全额上缴至公司。
“公司也将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持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双良节能称。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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