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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金额158亿!青岛警方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

    每日经济新闻 2023-12-26 20:20

    日前,山东青岛警方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破获了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涉及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

    每经记者 赵景致    每经编辑 廖丹    

    据央视网消息,日前,山东青岛警方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联合破获了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4人,涉及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地下钱庄案还叠加了非法买卖虚拟货币,导致地下钱庄的犯罪更加复杂。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杰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和外汇非法经营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后会成为一个新的热门话题,也会成为刑法界更多讨论的新兴话题。

    资金交易量超百亿元

    2022年11月,青岛警方收到金某等人账户可疑交易线索,经初步调查,千余个账户每天的流水在300万元以上,总交易金额高达20多亿元。这些大额资金存在全天候高频操作、快进快出等特征,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杨懿介绍,这些账户是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进行操作,网络操作地址显示在境外。但是,这些账户的开户人都没有出过境。经过调查,只有金某的儿子长期滞留境外,并且与网络操作地址相吻合,由此推测,金某就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警方通过对可疑账户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向金某控制账户汇款的人员大多数具有境外留学或多次短期出入境的经历,此外他的相关账户还显示,与境内其他疑似地下钱庄的账户存在资金往来记录。

    杨懿介绍,警方判定金某涉嫌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提供非法换汇服务,同时,存在与国内其他地下钱庄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警方决定对金某进行立案侦查。

    经调查,警方发现,金某不仅涉嫌地下钱庄交易,其所控制账户中的大量资金还汇入从事境外虚拟货币交易的李某所控制的账户。

    为了全面打击该地下钱庄案所涉及的上下游犯罪,国家外汇局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合力调取了与金某相关的可疑银行交易记录2000多万条,又从中梳理出上千个可疑账户。这些账户的开户地涉及全国十余个省市,资金交易量超百亿元人民币。

    涉及非法买卖虚拟货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刘翠丽介绍,综合运用多种分析工具进行数据比对发现,有大量资金集中转移到了境内一名李某个人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这些资金只进不出。

    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治处主任刘刚介绍,李某是一县级城市纺织企业的普通员工,但名下关联和掌控的第三方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却高达50多亿元,明显与其身份不符。经过调查,获取了李某大量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证据。

    虚拟货币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一种新型货币形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化等特点,由于隐蔽性强,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针对案件出现的新特点,警方又采取了多种新型研判手段,发现了李某更多犯罪事实。

    警方发现,李某另一个身份是一名专门从事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承兑商。李某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金某把大量资金兑换成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在明知金某从事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开展虚拟货币的买卖业务,帮助地下钱庄非法汇兑,已经涉嫌犯罪。

    根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工作人员徐潇介绍,地下钱庄从“客户”那里收取了人民币后,就去购买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卖出去,就可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外币资金。这个过程实现了人民币和外币的转换,这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

    经过6个月的侦查,办案人员在摸清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身份信息及活动规律等情况后集中部署收网行动。全国各地警方联动,在半个月内共计抓获同案嫌疑人74名。在现场,民警缴获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一批作案工具,并及时固定了相关证据。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供述了操作流程。

    前11月汇警联合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20起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汇警联合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20起、行政处罚交易对手非法买卖外汇443起、处罚没款9.4亿元人民币,有力震慑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

    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通俗而言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地下钱庄不仅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助长上游犯罪,还可能使与其发生交易的企业和个人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犯罪。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杰对记者表示,地下钱庄以前在90年代左右,更多的是提供地下的借贷。“后来钱庄就增加了一项功能,甚至是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帮助进行支付,变成了一种换汇的服务。”

    曾杰指出,在本案中,金某提供的服务就是进行非法换汇,“通过银行换美元的话,每个公民只有5万美元的额度,如果想做其他投资的话,手续很麻烦,就会找金某进行换汇。”

    曾杰强调,非法换汇危害是很严重的,侵害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正常来说,如果客户有大量美元需要换成人民币,需要去银行结汇,银行收到美元后这笔钱就成为了国家的外汇储备,但如果走地下钱庄,实际上就会导致国家应有的外汇收支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案件还出现了新特点,即加入了虚拟货币,导致监管难度比以前更加复杂。“以前地下钱庄收到了境内人民币后,然后又去找一些美元的卖家买美元,然后把美元支付给他的客户。但是现在有了虚拟货币这个中介工具之后,他就不需要直接拿人民币去买美元了。他就只需要拿人民币买到虚拟货币,然后再把虚拟货币在境外或者是境内出售出去。”曾杰表示,这会导致地下钱庄的犯罪更加复杂,犯罪的链条也比以前相对更长,犯罪的手段更加多样。

    曾杰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和外汇非法经营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后会成为一个新的热门话题,也会成为刑法界更多讨论的新兴话题。“甚至虚拟货币本身单纯的交易,直接跟外汇没有任何关系的这种交易,要不要被进一步管制,也会成为一个新的话题。”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10192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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