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力量钻石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编辑 杨夏
12月15日,力量钻石(SZ301071,股价32.32元,市值84.12亿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当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因力量钻石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中列示了多项问题。其一,力量钻石2022年与关联方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业务,金额23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6%,相关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董事会审议程序。
第二,2022年8月26日至8月29日,力量钻石有8亿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在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第三,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力量钻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上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警示函》指出,力量钻石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邵增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童越应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邵增明、童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表示“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对此,力量钻石公告称:“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汲取教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在12月8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力量钻石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后者包含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力量钻石主要从事人造金刚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前文中提及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就来自于去年力量钻石的39亿元定增,因近几年力量钻石业绩增长颇为良好,去年定增时也有多家机构抢筹,最终14家机构及个人获配。
但2023年以来力量钻石业绩有所下滑,根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61亿元,同比下降1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3亿元,同比下降24.86%;基本每股收益为1.01元/股,同比下降37.27%。
同样在12月8日,力量钻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示为了主动适应绿色发展新趋势,实现纯绿色能源生产培育钻石的最终目标,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目前公司已建设13.07MW的光伏发电项目,预计2024年可为公司释放清洁能源1300多万度,通过子公司的设立,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光伏、风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利用纯绿色能源进行生产,最终实现全公司零碳排放的目标。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4057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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