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锦河
据内蒙古人大官微,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十六号公告,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高瑜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高瑜的代表资格终止。
此前,即11月8日,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十一号公告,固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高瑜辞去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高瑜的代表资格终止。
据固阳县政府官网,高瑜,女,汉族,1985年1月生,内蒙古包头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2006年6月入党,200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9—2006.07 内蒙古大学化学(基地)专业学习
2006.07—2006.08 内蒙古党校选调生岗前培训班学习
2006.08—2008.1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办事处科员(其间:2008.09—2012.1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11—2009.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团委科员
2009.03—2010.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办公厅综合信息处科员
2010.03—2012.1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办公厅副科级检查员
2012.11—2014.08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2014.08—2016.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组织部副部长
2016.05—2018.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
2018.03—2019.04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9.04—2020.07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20.07—2021.04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副区长
2021.04—2021.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副区长、林荫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2021.06—2022.01 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22.01— 2023.11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内蒙古人大官微、固阳县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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