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赵李南 每经编辑|文多
11月30日,清源股份(SH603628,股价11.67元,市值32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王小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王小明作为清源股份监事,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清源股份股票2万股,清源股份于10月30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
厦门证监局认为,王小明的上述股票交易行为距离清源股份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足10日,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监管规定。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王小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证券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厦门证监局表示。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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