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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肖明德被“双开”

    每日经济新闻 2023-11-21 20:40

    每经编辑 李泽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1日消息,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会同黑龙江省监委对中储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肖明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经查,肖明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真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在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友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多次收受红包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肖明德身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且长期从事审计、党的纪律检查和党务工作,严重背离党的宗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肖明德担任中储粮总公司派驻东北区专职纪检监察特派员并兼任黑龙江分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期间,不仅自己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还滥用职权、结党营私,执纪违纪、徇私枉法,导致辖区政治生态严重恶化,引发“塌方式”腐败,严重危害了国家粮食安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肖明德开除党籍、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黑龙江省监委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1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已印发,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切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在此前一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据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这十起典型案例共涉及10人,有中储粮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宝义、黑龙江省原粮食局局长胡东胜这样的厅局级领导,也有桂林市第一、第三粮库原主任曾贵良这样相对基层的管理者。所涉及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虚假轮换粮食、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但受贿成为这10个人都没能逃过的一项。

    红星新闻记者计算发现,这10个人受贿总额累计近亿元。

    而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违纪违法项目可谓“五花八门”。

    例如山西省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除了受贿1400余万元外,还违规同意所属粮库与民营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轮换储备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489万余元,并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安排使用储备粮补贴支付机关运行费用1152万余元。

    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锋除了受贿675余万元外,还涉及违规安排轮换销售3.89万余吨省级储备稻谷,致使省级储备粮长期空库、亏库。其违规将下属企业的4.25亿元储备粮专项资金与经营性资金混用,造成粮食安全风险。王东锋最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天喜则似乎是“拖延症”发作。根据通报,除受贿250余万元外,201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向张天喜反馈了自治区粮食局存在专项资金账外管理等问题,要求60日内完成整改,但张天喜直至2021年5月退休仍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

    专家:粮食购销部门对粮食的定价采购、销售方式具有垄断性,社会公众往往不能参与监督

    粮食购销领域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硕鼠”?又该如何有效监管从而避免该领域的贪腐?相关专家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云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申斌在接受半月谈采访时表示,由于粮食购销部门对粮食的定价采购、销售方式具有垄断性,社会公众往往不能参与监督,再加上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或是监督虚设,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不到位,让收购、销售等环节“暗箱操作”成为可能,且不易察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布粮食购销领域的典型案例,一方面是对此前一段时间在该领域反腐工作上的总结,另一方面也是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让身在这个系统之中的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持续加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应查尽查、一查到底;紧盯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办“影子股东”“影子公司”“国皮民骨”以及关联交易、套取资金、输送利益等案件,从严从重惩处,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红星新闻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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