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10月16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邹雨雅、斯代富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二者自10月12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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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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