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10月16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邹雨雅、斯代富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二者自10月12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上一篇
日科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下一篇
上交所拟组织开展2023年上市公司集中路演 推动市场各方深度交流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台独”政客窜访意大利,外交部:已提出严正交涉,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意关系、中欧关系的政治基础
杭州银行亮相CIPS银企专场,人民币跨境支付能力再升级
自动驾驶迎机遇期!九部门:到2030年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实现规模应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场景实现高度自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