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宏 每经编辑 廖丹
10月9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辽宁、重庆、云南、广西接连披露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计划。各地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总额分别为:辽宁870.42亿元、重庆421.9亿元、云南533亿元、广西498亿元,总额合计2323.32亿元。募集资金投向说明中均提到,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其他披露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地区不同,辽宁省此次拟发的特殊再融资债券中,有一期为再融资专项债券,债券年限为30年,为近期披露的年限最长特殊再融资债券。
对此,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可能是因为其募集资金拟置换的原债务所投项目为有收益的项目。此外,用期限长、利率低的地方显性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后,地方整体债务结构会得到优化,债务风险相应缓释,也有利于改善地方整体的再融资环境。
一般债限额利用空间较大
具体来看,辽宁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金额合计870.42亿元,10月12日招标;重庆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金额合计421.9亿元,10月16日招标;云南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金额合计533亿元,10月16日招标;广西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金额合计498亿元,10月16日招标。
付息方式及还本方式方面,各地均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按半年或一年付息。
为何各地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券大多为一般债券?
对此,冯琳解释,从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和债务限额的比较来看,可动用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一般债限额空间约1.4万亿元,专项债限额空间约1.1万亿元,合计约2.6万亿元,其中,一般债限额可利用空间较大。此次辽宁公告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也以一般债为主,但包括一只专项债,可能是因为其募集资金拟置换的原债务所投项目为有收益的项目。
优化地方整体债务结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批次特殊再融资债券最长年限为辽宁的30年,为近期披露的年限最长特殊再融资债券。其余各地特殊再融资债券期限为3年到10年不等。
这样安排有何原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财税系讲师聂卓表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均衡一般债券期限结构。2023年辽宁省已发行的一般债券多为3年和5年期债券,故本次辽宁发行的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主要为7年期和10年期债券。而其余地区本年度已发行的一般债券期限相对较长,因而本次发行的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期限相对较短。在专项债的期限方面,上述36号文指出,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同一项目剩余期限相匹配。由于专项债对应的项目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其回报周期通常较长,因此特殊再融资专项债的期限也通常较长,专项债允许的最长发行期限为30年。而之所以辽宁能够发行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很可能与当地待置换的隐性债务相对而言收益情况较好有关。
发行长期限再融资债券对地方政府化债有何意义?
冯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解释,特殊再融资债是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再融资债券。不同于普通再融资债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地方隐性债务,即用地方显性债务置换隐性债务。隐债显性化是阻力较小、短期成果也比较显著的化债方法。用期限长、利率低的地方显性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后,地方整体债务结构会得到优化,债务风险相应缓释,也有利于改善地方整体的再融资环境。
聂卓表示,对辽宁而言,此次发行期限较长的特殊再融资债券有利于使政府投资的回报周期与债务周期更加匹配,从而降低短期内的还本付息压力,为后续的债务化解赢得更多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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