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毕陆名
无人机,听起来是不是很高科技?用无人机进行农业植保、乡村振兴等服务,是不是很有“钱景”?
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么你可能会对永悦科技(SH603879)感兴趣。这家公司专注于化学制品制造业和无人机领域(营收占比仅2.02%,上半年不到300万元),曾经签下了一个3亿元的超级大单——8月28日,永悦科技称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舆县畅达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随后,永悦科技还回应称,这是一个真实有效的合同,不是意向合同。
然而,永悦科技9月18日早间突然公告,双方14日因为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而解除了合同。与此同时,永悦科技还因为信息披露不完整而收到了证监局的警示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个看似美好的合作就这样夭折了呢?难道是平舆县畅达公司没有履约能力吗?还是永悦科技没有交付能力呢?
笔者不妨来剖析一下这个合同的细节。
首先,该合同金额为3亿元,而永悦科技2022年的营业收入总计约2.96亿元。也就是说,这个合同相当于永悦科技一年的营收。对于永悦科技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同时亦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其次,合同约定了非常苛刻的付款和交货条件。平舆县畅达公司要本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而永悦科技要在2024年3月前交付5000台无人机。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风险;最后,合同涉及的产品是无人机,而不是普通的商品。无人机涉及到国家安全、民航管理、空域管制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督,随意使用无人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而在笔者看来,该合同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和隐患。它不仅涉及到巨额资金、高难度技术、严格时限、复杂法规等方面的挑战,还可能受到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因此,它并不是一个稳妥的买卖,而是一个充满风险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是否做了充分的调研和评估呢?是否考虑了合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呢?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履行合同呢?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那么,永悦科技的无人机梦想破灭了吗?笔者不得而知。也许大单“黄”了,只是一个意外的挫折。但是,笔者认为无人机领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更多的创新、更大的投入等。只有这样,才能让无人机真正成为一种有价值的服务形式,而不是一种空洞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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