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林姿辰 每经编辑 魏官红
9月8日至10日,第十二届中国罕见病高峰论坛在长沙举行。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以“如何破解罕见病立法及保障难题”发表主题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 图片来源:主办方供图
王晨光认为,全国性罕见病立法的难度确实存在,具体体现有各地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不平衡现状,罕见病医疗资源(医疗人才和能力、药物、卫生事业总投入等)不足,罕见病立法跨越诸多领域,社会共识不足且罕见病立法尚未纳入相关立法规划等。
但是,有难度不等于不立法。王晨光表示,罕见病应对及法律体系包括早预防、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和持续康复的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和管理机制与体系,研究创新和培训机制与体系,药物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的机制与体系,支付和社会保障机制与体系。
对于省级或较大的市级,应该摒除“罕见病支付是无底洞”的成见,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对于全国性立法,全国性规划和布局势在必行,要有体系布局,发挥制度优势,集中调配有限资源,建立有效的网络和平台,破除“一刀切”的立法误区,“要么不保,要么全保”,推动全社会参与,最终形成应对罕见病的中国方案和经验。
“全国性统一立法难,但不等于不做,不等于以后做,而是要马上做,可做的东西太多了……”王晨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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