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王月龙
9月1日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官网获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9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住建委了解到,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9月1日,成都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成都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即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前的8月30日,广州和深圳率先官宣“认房不认贷”;8月31日,江苏、湖北武汉、鄂州、广东中山、惠州、东莞等地纷纷宣布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9月1日,广东佛山、江门官宣实施“认房不认贷”。至此,四个一线城市均已官宣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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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经纬,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称,例如当前上海一套新房平均总价大概为500万元。政策前,二套房最高比例(认购非普通住宅)为70%,即首付款需要350万元。而按照现在新政策,若纳入到首套房的认定范畴,那么首付款大约需要175万元。据此对比,首付款直接减少了175万元,相当于房价款的35%。
严跃进称,纳入到首套房标准后,房贷利率也会跟着下调,或者说适用首套房的利率标准。当前上海二套房利率为5.25%,按照贷款本金20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计算,其利息总支出约为198万元,月供约为11044元/月。若按新的政策,其利率为4.55%,其利息总支出约为167万元,月供约为10193元/月。对比来看,利息总支出减少近31万元,月供减少约851元/月。
他认为,“认房不认贷”政策有效地降低了购房者入市成本,客观上积极引导了市场预期向好发展,对于市场交易量的活跃或提振将有积极显著的作用。当前正值传统“金九银十”阶段,上海房企在推盘上积极性明显增加,而购房者在政策明朗后,入市意愿明显增强、购房策略也更加清晰。所以供需两端已经释放出非常积极的信号。
编辑|王月龙 易启江
校对|孙志成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每经网(记者 刘颂辉 陈梦妤)、中新经纬、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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