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杜宇
飞鹿股份(SZ300665,股价8.39元,市值15.90亿元)是一家从事防腐防护材料的上市公司,近日却因为一则公告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原来,这家公司在2022年的业绩表现不佳,于是就想出了一个“妙招”:大幅下调2022年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同时推出新一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而且考核指标也是按照下调后的水平来定的。这样一来,公司的董监高就可以轻松拿到激励股票,而不用担心业绩达不到要求。
据飞鹿股份公告,公司拟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至2025年公司层面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由80%、110%、130%下调至50%、80%、110%,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由由130%、200%、220%下调至50%、130%、200%。
与此同时,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2023年至2025年公司层面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也分别为50%、80%、110%,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分别为50%、130%、200%,与前述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保持一致。
这种做法真是太“聪明”了,不仅可以“充分调动”董监高的“积极性”,还可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真是一举多得。只是,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合规呢?深交所显然不买账,于是就发出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下调业绩考核指标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向董监高输送利益的情形。
其实,飞鹿股份的业绩问题早就存在了,从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的净利润就一直在下滑,2022年更是直接转亏。飞鹿股份的股价也一直低迷,市值不到20亿,公司解释说,是因为外部环境影响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营销工作,还有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等因素。
笔者认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应该有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以实际行动来回报投资者和社会的信任和期待。通过创新和改革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大幅下调2022年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不仅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也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的声誉和形象。
飞鹿股份应认真对待深交所的关注函,真诚地回答相关问题。飞鹿股份应重新审视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并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并以此为契机,重新激发自己的活力和潜力,并为投资者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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