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毕陆名
近日,大为股份(SZ002213,股价16.5元,总市值38.94亿元)发布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4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股票期权65.37万份,拟向副总经理何强、全衡等5名高管、董事授予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向8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48.8万股限制性股票。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的考核指标仅设置了营业收入增长率,且相比公司过往三年(去年营收增速为-2.28%)的营收增速大幅降低。对此“骚操作”,深交所火速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其说明考核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从公开信息来看,大为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考核指标过于单一和宽松。公司仅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设置了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40%的目标。而根据公司历史数据,2020~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8亿元、8.57亿元和8.38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6.12%、121.18%和-2.2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9.37万元、1547.9万元和1597.92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61.92%、72.11%和3.23%。可以看出,公司近年的营收增速在2021年达到了高峰,但在2022年出现了下滑。如果以2022年的营收为基数,那么未来三年的增速目标就显得过于保守和容易达成。同时,公司没有设置净利润等其他财务指标作为考核内容,也没有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这无法反映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更不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激励对象太集中和不平衡。公司拟向5名高管、董事授予59.4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授予数量的30%,而向14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65.37万份股票期权,占总授予数量的32.7%。可以看出,公司对高管、董事的激励力度明显高于其他人员,而且限制性股票相比股票期权更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这可能导致激励效果不均衡、不理想,甚至引发公司内部矛盾和不满。
三是激励价格过于低廉和不公允。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43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77元/股。而截至7月6日,公司股价已经上涨至16.5元/股,涨幅分别超30%和达到112%。这意味着,激励对象只需支付很低的成本,就能获得巨大的利益。这显然不符合市场公平原则,损害中小股东们的权益。
笔者认为,大为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过于宽松,激励对象过于集中,激励价格过于低廉,明显存在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公司应当根据深交所的关注函,重新修订激励计划,设置更加合理和科学的考核指标,使股权计划真正发挥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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